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复方肝浸膏片(胶囊)召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2-3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12-31

颁发部门

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复方肝浸膏片(胶囊)召回工作的通知

2015年12月31日

辖区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复方肝浸膏片(胶囊)核查及召回工作的通知》(京食药监药械[2015]46号)文件要求,请辖区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经营使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肝浸膏片(胶囊)核查及召回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273号)中涉及的复方肝浸膏片(胶囊),并配合生产企业做好上述产品的召回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药品经营单位上报联系科室:药械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65777980,邮箱:yxsck65777980@126.com

  药品使用单位上报联系科室:药品监管科,联系电话:65777990,邮箱:cyyjajk@126.com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