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进一步完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沪卫计药政[2015]8号
2015年8月27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有关专业学会、协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合理用药工作是国家医改重点工作之一--“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提高病人满意度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药事行风建设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在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广大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病人就医体验得到明显改善,药事行风逐步好转。然而,一些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机制运行不够完善、药品管理不全面、部分医生处方行为欠规范、对患者用药指导不到位等现象仍然一定程度地存在。同时,居民用药知识普遍匮乏、用药认识不足、用药安全存在风险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为配合推进本市医改重点工作,积极落实《上海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切实改善或解决上述存在的主要情况和问题,现就本市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完善药事管理,规范用药行为
本市各级医疗机构要完善药事管理相关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医院药事委员会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小组的决策作用,规范做好临床所需药品的遴选和采购工作,研究和解决临床用药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有效实施临床药物的全覆盖和全过程管理。要通过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规范化培训,以及临床输液、中成药、辅助药物等相关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工作,切实提升临床医生开具处方的水平,规范其用药行为。要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加强对临床用药行为的监管,及时发现用药异常情况并发出预警提示。要针对性地开展处方点评以及执行医师约谈制度,对处方违规等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严重违规者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查处。要通过医疗机构管理者和广大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临床药事行风氛围。
二、提升业务能力,强化用药指导
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药物临床应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临床用药路径,规范临床药事管理流程,杜绝临床用药低级错误的发生。要积极开展对医院药学人员的各类专业培训,并重点加大对临床药师的培养力度,不断提升药学人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药学人员在参与疑难重症会诊、临床治疗方案制定、药学查房、静脉输液配置、审方和用药咨询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学部门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工作,鼓励积极融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社区居民提供药学服务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明确提出临床一线医务人员指导和帮助门急诊及住院患者合理用药的工作要求,做到就诊和发药时清晰告知、温馨提示,强化对患者的用药指导。
三、建立协作机制,推动结对帮扶
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之间,以及二、三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学部门之间,要建立起业务协作机制,并推动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随着分级诊疗模式和家庭医生制度的推进,社区药学人员要做好处方调配和用药交代工作,以及药物咨询、普及基本药物知识、为患者提供用药建议等工作,还要做好为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建立用药档案、全程指导用药等工作。在目前社区临床药学服务工作相对较弱的情况下,要积极发挥二、三级医疗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帮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药事管理,帮助社区努力补好药学服务工作的“短板”。要努力做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一个二、三级医疗机构结对,并有二、三级医疗机构专门的资深药学人员负责联系对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学部门,及时给予业务指导和支持,帮助社区解决临床药学工作中发生的实际问题。
四、整合院内平台,加强正面宣传
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合理用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整合院内相关平台,加强正面宣传。通过院内宣传栏、候诊处电子宣传屏、病房墙报等宣传阵地,以图片、文字展示、视频播放等形式,以及发放公益宣传材料、设立“用药咨询点”等渠道,在全市二、三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合理用药的良好氛围。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与患者及公众之间的新型交流关系,探索诸如适时组织有关患者及社区居民代表参观医院、了解药学服务的有关复杂和精细环节,以开放的姿态并以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的有关作业面为新平台,增进医患互信,提高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对医务人员的依从度,同时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
五、深入基层社区,形成良好互动
各级医疗机构要顺应和配合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形势要求,组织药学人员尤其是二、三级医疗机构的临床药师下基层、进社区,深入到居民中,开展有关慢性病、常见病合理用药的讲座、报告。重点关注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用药问题,进行面对面用药指导和咨询。通过形象生动、深入浅出的具体讲解以及现场交流,释疑解惑,与居民形成良好互动,帮助他们建立使用药物的科学常识及正确认识。要求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的临床药师及相关药学人员每年至少两次参加联系点的下基层、进社区“合理用药”义务咨询和讲座教育等活动。鼓励年轻药师组成“基层临床药学志愿服务团队”,定期到基层和社区开展各类合理用药志愿服务工作。同时,鼓励临床药师及相关药学人员在基层为民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建立方便服务于社区居民求医问药的微信群,形成延伸的常态化服务网络,更好地为基层、社区的居民百姓服务。
完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和推进的工作,也是一项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贯彻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加以落实推进。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及时将该意见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所有二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办医主体、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该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有关市级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有关专业学(协)会临床药学专委会等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与相关临床质控中心、研究机构、媒体和企业等的合作,共同推进该项工作。
我委将适时开展对该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并结合临床药事管理质控、药事行风建设等有关要求,以及我委年度重点工作进展等,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与实际成效进行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