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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安办关于开展上海市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06

发文字号

沪食药安办[2016]8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6-06

颁发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上海市食安办关于开展上海市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沪食药安办[2016]88号

2016年6月6日

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食(药)安委(办)、市文明办、市网信办、上海保监局、市妇联、市科协、上海铁路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6]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市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经研究,本市定于6月13日-6月27日与全国同步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德治”和“法治”并举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方面,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府监管纠正市场失灵、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另一方面,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动员社会多元主体积极有序参与,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部署。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用“三个从严”抓队伍、“五个最严”抓监管的要求,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四有两责”,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监管执法责任,逐步建立完善权力、责任、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
  (三)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公德建设,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普及,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由市食药安办会同15个部门、单位共同制定《2016年上海市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详细的主题日活动方案,并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区(县)层面。各区(县)食(药)安委及食(药)安办要根据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区(县)级层面的具体活动方案。要协调同级有关部门,与市级条线部门上下联动,结合本辖区实际和特色,充分发挥基层作用,组织开展宣传周各项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有关单位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专业机构,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深入开展法治、诚信和科普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要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大中型食品企业,广泛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四)学校层面。各级食品安全有关部门联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团委,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通过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食品安全共责意识与科学观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街镇食(药)安办要结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际,整合资源,集成优势,加强对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要加强对宣传周筹备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发生事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
  (二)注重活动实效。宣传周期间,市食药安委各相关单位、各区县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要重点围绕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街镇、社区、企业、学校、商业网点、旅游景点等基层单位和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活动;要善用科技手段,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丰富宣传形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结合创建工作。各区县要将此次宣传周活动与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出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相结合,发挥好创建工作这一平台和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满意度,抓好“两个方面”(深化探索实践、总结推广经验),重视“四个结合”(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强“硬件”建设与监管“软件”建设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群众评议与考核验收相结合),突出“五个重点”(突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系统风险隐患防范、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增强风险交流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四)严肃会风会纪。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宣传周期间的各项活动要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各种形式主义。
  (五)及时总结成效。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食(药)安委(办)、市文明办、市网信办、上海保监局、市妇联、市科协、上海铁路局要围绕宣传周的主题,按照宣传重点,结合本系统、本地区的实际,及时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并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活动方案和总结报告分别于6月8日和6月3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至市食药安办,市食药安办将对各区县、各单位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颜敏、张露霞
  电话:23118146、23118151、63350855(传真)
  邮箱:zhangluxia@smda.gov.cn

  附件:2016年上海市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方案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
  6月13日上午,市食药安委在上海市展览中心举办“上海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监管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企业等各界代表及市民代表参与。启动仪式主要安排以下几项内容(市食药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文明办、市网信办、上海保监局、市妇联、市科协、上海铁路局主办):
  (一)市食药安办领导通报本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二)宣布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名单并颁证
  一是宣布本市第一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名单并颁证;二是宣布2015-2016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名单并颁证。
  (三)赠书仪式
  为市民代表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物。
  (四)市领导讲话并宣布宣传周启动
  (五)专题讲座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许瑾介绍关于本市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修订工作的几点思考。
  (六)食品安全宣传展览展示
  现场布置四大展区:一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展板展示区;二是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和快检设备展示区;三是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展板及现场展示区;四是食品安全追溯系统、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模型展示区。

  二、2016年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3月8日-5月8日,市食药安办和市食药监局联合启动了为期两个月的“2016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有奖知识竞赛活动”,《食品与生活》杂志、《新闻晨报》“爱上海”版块、上海市食品安全网、东方网食品药品安全频道等平台同步进行了推介。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将公布获奖名单,并通过分析网民答卷,筛选错误率较高的食品安全认知误区,由权威专家进行解读,通过制作漫画、信息图解等可视化科普作品进行再传播,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公众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问题。此外,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于6月7日通过宣传周专属微信公众号启动为期1个月的“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届时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发动广大市民参加竞赛(市食药安办、市食药监局主办,上海市食品研究所、《食品与生活》杂志、上海市食品安全网承办)。

  三、组织开展新闻报道
  一是协调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报道。紧扣“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就“上海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新《食品安全法》解读、网络订餐等食品安全热点话题及各单位主题日系列活动等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利用政务网、微博、微信及东方网、《新闻晨报》等合作媒体,以互动式和立体式传播方式做好活动宣传。积极组织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对本市相关部门、区县、街镇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的活动开展系列报道。二是开设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专栏。协调上海市食药监局政务网站、上海市食品安全网、东方网食品药品安全频道开设食品安全宣传周专栏,详细、动态反映宣传周期间的系列活动,并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网站、微博和微信进行链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市民知晓率。

  四、组织开展集中科普宣传
  围绕近年来食品安全热点话题和认知误区及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咨询热点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自所长,在报刊平面、广电时段、网络电信、公交地铁等都市类载体和新媒体领域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部门、各单位政务网、微博、微信等自有平台,“上海发布”、上海科普网、市科委社区电子屏等协作平台,东方网食药安全频道、微信和东方社区信息苑、《人与健康》社区宣传栏、《新闻晨报》、人民日报数字阅报栏、《食品与生活》、东方明珠移动电视、IPTV等合作媒体,围绕百姓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设置宣传主题、刊发权威信息,广泛普及与公众饮食安全密切相关的科学知识和观念,引导食品安全的理性认知。

  五、部门主题日活动
  6月14日至6月27日,市质量技监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信委、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上海保监局、市粮食局、市教委、市科协、市妇联、市食药监局共15个部门,结合宣传重点,联合相关区(县)食(药)安委及食(药)安办,依次举办主题日活动。
  (一)市质量技监局(6月14日)
  1.发布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公告。在市质监局政务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近期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公告,同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市民理性消费。
  2.开展食品相关产品新标准宣贯。针对今年9月开始实施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新标准,对本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宣贯,明确企业生产要求。
  3.开展走进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活动。邀请市民代表走进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解读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检验对保障食品接触材料安全的重要性,演示仪器操作和鉴别方法,并对食品接触材料的选购及使用常识进行科普宣传。
  (二)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6月14日)
  结合出入境检验检疫领域的业务特点,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详细解读《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的食品相关产品概念;强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宣传活动;举办“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主题宣传活动。
  1.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进入社区走访,宣传进口食品安全知识,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向活动现场社区居民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材料,组织参加活动的嘉宾参观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展板;宣传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食品安全忠诚卫士”典型事迹,邀请模范人员与消费者对话,介绍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职能;播放宣传短片,介绍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管工作成效;举办“进口食品安全讲堂”,组织“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参与监管人员与社区居民进行互动,开展有奖知识问答。
  2.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在国境口岸范围内对出入境人员进行现场宣传,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材料;对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及宣传;利用国境口岸宣传设施设备、网络和微信公众号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三)市经信委(6月15日)
  1.举办食品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培训班。邀请市食药安办、徐汇区食安办、徐汇区经委、上海市食品协会、上海市食品学会等单位及各区县经委代表和食品工业企业学员参与品牌建设培训。
  2.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成果交流活动。邀请多美滋、花冠乳品、晨冠乳业及纽贝滋乳品等企业代表和行业专家共同围绕追溯体系建设、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品牌建设及兼并重组等话题现场进行交流,同时邀请市食药安办、浦东新区食安办、浦东新区经信委、上海市食品协会、上海市食品学会以及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新闻晨报、东方早报、上海电视台、人民网、新民网、上海工业经济和食品行业专业媒体参与。
  (四)上海铁路局(6月16日)
  统一行动,突出宣传主题。6月16日,分别在上海站、杭州站、南京站、合肥站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
  1.在车站广场、候车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周”主题内容的标语。“宣传周”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铁路宣传周副标题为:丰富旅行食品、强化安全监管。
  2.在车站主要公共场所布放宣传展板,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宣传展板的主要内容:“源头治理、过程监管、风险控制”的铁路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工业化集中加工的铁路食品经营模式;食品安全防控常识。
  3.设立咨询台,开展旅行食品现场咨询活动,向广大旅客介绍铁路食品安全检测抽检情况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4.开展铁路餐饮系列产品宣传。在部分列车、车站,通过视频、广播、宣传手册等方式,传播铁路餐饮系列产品食品安全常识。
  (五)市公安局(6月17日)
  1.开展行刑衔接专题研讨。邀请市食药监局、有关区(县)公安局食药侦、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一次有关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的专题研讨,对目前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中存在的工作难点等问题进行探讨,并针对近期侦办的一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
  2.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各区(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会同本区(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针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餐饮场所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引导社会公众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六)市商务委(6月18日)
  1.举办主题日启动仪式。由市商务委主办、虹口区商务委承办在虹口区四川北路绿地公园举行“上海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启动仪式,邀请相关部门、相关媒体代表参加。启动仪式主要安排四项活动:一是播放相关食品安全追溯宣传视频;二是体验二维码现场查询;三是有追溯产品的各类知名企业现场展示;四是展示上海食品流通追溯微信平台,开展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演示和专家咨询,张贴相关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片。
  2.开展食品安全追溯公益宣传活动。组织上蔬永辉嘉善店、徐汇区古美菜市场、杨浦区三门菜市场、普陀区真金菜市场等各区县标准化菜市场播放宣传视频,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向广大市民宣传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知识。
  3.开展“食品流通追溯”微信平台推广活动。通过日常推广和宣传周期间集中活动推广,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政策、科学知识,如何通过正确渠道购买可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提高群众对“食品流通追溯”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增强微信平台与消费者的互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流互动平台。
  4.开展批发环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宣传和体验。组织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上海中山副食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开展批发环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宣传和体验,向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大卖场管理者、经营户展示批发环节猪肉蔬菜的进场登记、检验检疫、交易理货、电子结算、出场打单等,帮助下游经销企业了解上游企业追溯全过程,深入了解追溯体系的功能和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倒逼机制
  (七)市工商局(6月19日)
  1.利用大众媒体做好公益宣传。与上海移动电视合作,通过户外媒体工商题材的公益类、服务性专题互动栏目,宣传食品安全与消费维权信息,构建工商与百姓良好的沟通渠道,贴近百姓生活,提升市民维权意识。
  2.开展“新《消法》、新《消条》宣贯活动”。组织区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新消法》和《新条例》的宣贯工作,全面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新举措,强化消费维权保护意识,提高消费维权能力。
  3.开展“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座谈交流会”。通过区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区内消费维权联络点代表、企业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开展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座谈会,通过多种宣传渠道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特别是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监督,切实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4.开展“便民设摊咨询活动”。组织区县市场监管局围绕工商职能,深入社区、街道和居(村)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科普教育,发放《新消法》、《新消条》及《新条例释义》等宣传资料,科学引导食品消费、有效提振消费信心。
  (八)市农委(6月20日)
  1.举行诚信生产经营仪式。举行农业企业代表安全生产经营和区农委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仪式,并在诚信公告墙签字。
  2.开展专家设摊咨询活动。市农委安全中心组织种植、养殖、农产品认证等专家接受群众咨询,技术人员现场演示新鲜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
  3.开展食用农产品相关展示活动。通过转基因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农产品认证、检测流程、安全监管监测、食品安全案例等展板和宣传片,以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公众开放日”等,对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险、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
  (九)市卫生计生委(6月21日)
  1.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的宣传途径,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相关宣传信息。
  2.凭借现场宣传和专题讲座相补充的宣传模式,通过在社区、医院、学校和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场所等人流集中区,设立集中宣传点,组织专业人员现场问答、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和举办讲座等多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3.善用自身特色和多种形式相融合的宣传方法,通过健康大讲堂、知识竞赛、12320卫生热线等,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知度。
  (十)上海保监局(6月22日)
  1.通过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主题活动的预告、宣传及活动追踪报道。协调主要保险公司配合开展主题日活动。
  2.由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司设摊宣传咨询,进行现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咨询、答疑,配合官方宣传媒体进行线上活动。
  3.组织上海当地媒体到保险公司和已经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代表性企业实地采访,报道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实际作用以及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认识与服务体验。
  (十一)市粮食局(6月23日)
  1.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协同普陀区粮食局邀请上海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益海嘉里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和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等单位所属检验专家、食品安全专家和营养师等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快速检测答疑等。
  2.举办实验室参观活动。组织粮食行业从业人员参观益海嘉里化学工业(上海)有限公司实验室和生产线,观摩粮油生产检测全过程。
  3.举办食品安全讲座。邀请上海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专家为粮食行业从业人员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技术及科研成果等。
  4.开展网上宣传。结合活动开展,在粮食局网站同步展示相关内容及活动游标。
  (十二)市教委(6月24日)
  1.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在《上海市中小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组织编制《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要点》,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教工作,促进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内容在青少年学生中的宣传普及。
  2.编写《学生健康知识手册》。组织编制《学生健康知识手册》并将食品安全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以供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及其家长学习、了解食品安全等相关健康知识使用。
  3.继续举办“健康生活、幸福成长”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依托上海市学生活动网举办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网络竞答。活动期间,全市中小学生可登陆市学生活动网,学习食品安全等健康知识并参加网上答题。二是举办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健康知识主题比赛,内容包括小学组小品比赛、初中组知识竞赛、高中组辩论赛等,让儿童青少年在活动中学习食品安全等健康知识,促使他们从小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区县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十三)市科协(6月25日)
  1.在“上海科普网”开展网上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2.通过“科普产品e联盟”平台向区县配送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品。
  3.制作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片向基层配送,并在东方明珠移动电视、电子科普画廊(屏)、网络平台等媒体上集中播放食品安全科普微视频。
  4.在全市举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知识竞赛,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竞赛题库。
  (十四)市妇联(6月26日)
  1.利用“上海女性”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于6月26日前后围绕本次宣传周的主题,开展以妇女、儿童和家庭为主要对象的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宣传。
  2.通过市少年儿童佘山活动营地、暑托班等平台,在课程、教材中宣传食品安全文化,并做好暑期各项少儿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五)市食药监局(6月27日)
  1.针对市民群众需求,做好食品重大政策法规宣传解读
  (1)宣传本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配套开展政策解读和专家释疑。
  2.开展“坚守诚信的力量”走进食品企业活动,弘扬诚信守法的行业风气
  (2)开展走进食品生产企业、超市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及居民代表参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请企业质量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现场介绍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冷链管理、现场制售食品管理、食品追溯体系、食品快检实验室及快检操作等食品安全管控措施,执法人员现场展示移动执法装备运用。
  (3)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明厨亮灶”、规范化管理经验交流活动。邀请行业协会、企业、新闻媒体代表走进餐饮单位实地参观,了解“明厨亮灶”措施背景、实施计划及实施情况,发放宣传资料并开展互动交流研讨。
  3.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发布最新的食品抽检监测信息
  (4)举办“科技铸就食品安全新防线”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上海市药品包装材料检测所、7个区域食品药品检验所,各区县快检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发布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基层快检室对公众开放时间表。邀请媒体记者、社会公众、学生代表等走进实验室,展示与市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食品中危害物质的检测方法,现场体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
  (5)公布最新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在局政务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布最新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并配套发布风险警示信息。
  4.发挥食药科普专家讲师团作用,开展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常识的认知水平
  (6)组织食品安全专家“进社区”活动。组织食药科普讲师团围绕与百姓关系密切、社会关注的问题深入社区、学校开展咨询、设摊、讲座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常识的认知水平;并为区县市场监管局提供专家支持,为其开展食品安全“六进”宣传提供保障。
  (7)组织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开展“进校园”活动。组织蒲公英青年志愿者深入学校,针对中小学生特点和需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体验活动、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知识和科学知识素养。
  5.依托第三方,合力引导社会公众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8)在上海观察(解放日报)开辟“食话实说”食品安全辟谣专栏。与上海观察辟谣平台合作,借助专家力量,及时对社会关注的、易引发误读的食品安全热点信息进行权威解读,逐步打造食品安全品牌辟谣专栏。
  (9)专家在线谈“食品安全”。邀请食品安全领域专家,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热点话题,开展“食品安全”在线访谈。
  6.制作发放科普读本和宣传片
  (10)制作播放公益宣传片。运用各类合作的宣传平台滚动播放“食品安全五要点”、“12331”投诉举报热线等宣传片和总局摄制的《舌尖上的化学》《科学解读微生物》《餐桌上的风险》《食品安全五要点之爸爸去哪儿篇》等系列动漫视频,制作一批1分钟左右介绍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微视频,利用合作媒体进行二次传播,同时下发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用以宣传播放,扩大覆盖面。
  (11)发放食品安全科普读物。编印《奶滋奶味》等食品安全科普读物,通过各种途径向市民群众广泛发放,并组织专家及时解读,通过合作媒体反复宣传。利用合作媒体进行二次传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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