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公开征集2018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09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4-09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公开征集2018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的通知

2018年4月9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开征集2018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8]20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标准立项条件与范围、立项申报要求和报送程序与时限等作了明确的说明。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本市提出的标准立项建议请于2018年5月27日前将电子和纸质材料按要求报我委秘书处。联系电话:33976197,邮寄地址:常熟路280号,邮编:200031,邮箱:spaq@hs.sh.cn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