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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贯彻实施周年宣传执法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2-2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9-02-21

颁发部门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

正文内容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贯彻实施周年宣传执法月活动的通知

2019年2月21日

市各控烟监管部门,各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促进中心:

  今年3月1日是《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生效实施2周年。两年来,本市法定禁烟区域的无烟状况进一步趋好,无烟示范场所建设有新的进展;但一些控烟重灾区场所的控烟违规现象仍较为凸显,持续加强无烟理念的社会倡导、推进无烟城市的共治共建共享任重道远。为进一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提升全市公共场所依法控烟工作水平,推动社会公众支持和参与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市健康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健促委”)决定自2019年2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条例》贯彻实施周年宣传执法月活动。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无烟上海携手共建”为主题,市和各区层面组织开展控烟普法和无烟理念传播、控烟集中执法、控烟社会监督和志愿劝导等系列活动。

  二、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
  1.发布新一期《控烟白皮书》。市健促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健促办”)会同市各控烟监管部门、市12345热线管理办公室、市健康促进中心等联合编制发布《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状况(2018年度)》(即“《控烟白皮书》”),集中呈现2018年本市控烟工作进展、公共场所控烟监测结果以及控烟相关投诉件的受理转处情况等,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对策。《控烟白皮书》发布旨在确保控烟工作的信息公开,以利于公众参与控烟社会监督。
  2.举办一次《条例》贯彻实施周年主题宣传日活动。市健促委联合市各控烟监管部门,在市相关专业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协助支持下,于3月1日当天举办《条例》贯彻实施周年主题宣传日活动,营造控烟宣传声势。活动邀请长期支持和参与本市依法控烟工作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从不同工作视角就推进无烟上海建设分享观点,邀请控烟监管部门领导、志愿者代表共同参与“无烟上海携手共建”承诺仪式。协调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同步开展相关宣传报道。
  3.组织一场“无烟环境建设的实践与挑战”专题研讨会。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推进控烟社会共治中的作用,由市控烟协会等组织专题研讨,邀请国内社会学、法学、预防医学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本市立法部门和控烟监管部门专家以及兄弟省市立法部门专家,围绕破解控烟执法难点、加强控烟社会治理、落实控烟综合策略、丰富控烟倡导形式等积极建言,集思广益,为进一步提升本市依法控烟工作水平提供参考。
  (二)区级层面:层层推进“四个一”活动
  1.组织一期参与广泛的控烟主题讲堂(讲座)。各区健促委联合同级控烟监管部门广泛开展控烟主题宣教。在区级层面,举办1场规模至少在200人以上的控烟主题健康讲堂,重点面向辖区街镇、健康促进场所、健康单位、控烟重点和难点行业的相关场所、市级健康居(村)委试点单位的负责人,内容聚焦《条例》规定和场所控烟责任,烟草烟雾危害核心知识及开展戒烟干预服务的基本要求等。在街镇层面,组织辖区所有保持活动状态的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开设1次控烟主题讲座,参与对象可拓展至社区各类群众文体团队成员;在各类场所和单位,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联合,与单位健康文化建设等结合,开设形式多样的控烟主题宣教活动。市和各区教育部门要通过校(班)会课、健康教育课等,因地制宜地开展1次面向师生的控烟主题宣教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设计家校联动方式加强控烟主题宣教。面向市民群众、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学校师生的讲座内容可包括《条例》具体规定、烟草烟雾危害核心知识、劝阻违规吸烟行为技巧等。
  2.落实一批覆盖全面的公益宣传渠道。各区健促委联合同级控烟监管部门充分调动行政资源和行业资源,想方设法挖掘、争取、落实一批可用于投放各类控烟传播资料的宣传平台和渠道,进一步拓展控烟公益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级健促办要积极协调争取在有线电视台、各类商业中心和人群聚集的商务楼宇、交通枢纽、酒店餐饮大堂等场所的室内外闭路电视或电子屏幕、平面广告位等处投放控烟公益宣传视频、海报。要广泛发动各地区各部门在各级政府机关办公地,各街镇的社区事务办理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以及各级各类健康场所、健康单位、无烟示范场所和居民区等,利用室内外闭路电视或电子屏幕、宣传栏和展版等形式投放控烟公益视频、海报。市健康促进中心和各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部门要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更新控烟公益宣传内容。
  3.开展一轮聚焦重点的专项执法活动。各级控烟执法部门要以人群集聚的商业街、商业中心为“片”,以违法吸烟现象回潮严重的餐饮、娱乐、连锁酒店、出租车行业和公交、轨交站点为“线”,以12345热线日常受理转办中反映控烟违规问题集中的场所、志愿者巡查中发现控烟违法问题突出并提出执法建议的场所为“点”,把握上述场所营业特点,调配执法力量、开展错时执法,坚持边执法、边宣传、边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中式餐饮包间、KTV场所包房、商务写字楼厕所和消防通道等控烟重要点位的执法检查,积极跟进控烟投诉的处理反馈。市各控烟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各区健促办要做好区层面执法力量和执法节奏的统筹协调,条块联合推进本轮专项执法。
  4.发动一次宣传劝导相结合的志愿巡查活动。各区健促办要联合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群团组织,发动控烟志愿者、相关行业监督力量以及热心公益、关注控烟的社会公众,以街镇政府机关办公场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各类社区公共活动室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控烟志愿巡查,宣传《条例》规定,劝阻违法吸烟行为。要继续用好本市创新建立且日渐成熟的“执法建议书”制度,即控烟志愿者发现并记录场所控烟违规问题和线索、通过健促办或直接向监管部门提交处罚建议书,帮助执法部门聚焦难点、提升执法效率。各级健促办可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加强志愿者提交信息的及时转处和跟踪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9年2月25日至3月24日,为期1个月。
  市级层面“三个一”活动于2月下旬做好筹备工作,3月1日及前后开展。
  区级层面“四个一”活动,原则上分阶段、各有重点地有序开展。2月下旬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包括筹措落实公益宣传渠道资源。志愿巡查活动可于3月上、中旬开展,集中执法活动于3月18日至3月22日开展,主题讲堂(讲座)可于3月下旬进行。各地区、各单位可从实际出发,灵活调整具体时间。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健促委、各控烟监管执法部门要紧密配合、协作联动,积极争取同级人大和政协支持。整个宣传执法活动月期间,各区健促办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和组织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民巡访团、行风评议员、志愿者代表等开展控烟调研指导活动。各级健促办要从方案策划、措施组织、人员配备、资金落实等方面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做到层层部署、发动、落实,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强舆论引导
  本次宣传执法活动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发布相关活动信息和动态报道,最大程度地动员市民职工参与。整个宣传执法活动月期间,各区健促办至少要组织一次有影响力的控烟宣传报道活动,可与市、区相关媒体合作,开设专题、专栏等进行报道。在集中执法活动期间,各区健促办要会同主要执法部门精心策划、联合组织1次由电视媒体全程跟进的执法活动,并协调区有线电视台及时向上海广播电视台“新闻坊”等栏目报送相关新闻素材,要通过加强前期线索排摸和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执法活动取得应有的以案释法效果,增强控烟普法宣传效应,引导全社会遵守实施《条例》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区、各部门应于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发布相关的活动信息动态。3月12日下班前,将集中执法安排报市健促办;3月18日至3月22日执法周期间,将每日执法数据报市健促办;3月27日前,将执法周和活动月工作总结、活动照片报市健促办。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底对各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考评。

  联系人:黄智勇
  联系电话:23117838,18918793270
  电子邮箱:huangzhiyong@smh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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