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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02

发文字号

深食药[2018]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深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1-02

颁发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的通知

深食药[2018]2号

2018年1月2日

各有关单位: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以下简称“食品抽检细则”)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食品抽检从计划制定到项目指标设定更具科学化,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年来根据“国家食药总局抽检细则”及、监管工作实际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食品抽检细则,使食品抽检细则能够更贴近深圳市实际食品抽检需要。在2017年食品抽检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经营环节常规及重点抽检项目,满足多维度、不同功能抽检的要求。

  现将“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予以印发,细则具体内容参照附件2,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联系人:金赫明,联系电话:0755-8307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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