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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03

发文字号

京卫组人[2016]2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5-03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第六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京卫组人[2016]24号

2016年5月3日

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首都地区各三级医院,市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

  “首都十大健康卫士”选树活动,自2006年开展以来,宣传了一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业内外高度认可的医务人员,成为全系统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品牌活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做好“北京榜样”、“道德模范”选树的有关要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全社会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首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在全系统开展第六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推选宣传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首都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干部职工

  二、推荐标准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要具有“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精神。具体表现:
  1.医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认真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职责,在推动首都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2.技术精湛、业务优秀、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模范践行“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卫生计生职业精神,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赢得患者和服务对象的好评,具有社会影响力。
  4.诚实守信、热心公益,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或深化志愿服务项目、创建服务项目品牌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推选原则
  1.推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的先进人物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具有公信力,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真正把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中具有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推荐评选出来。
  2.按照推荐标准,严把质量关,确保推荐出的先进人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推荐评选重点要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
  3.已当选“首都十大健康卫士”的人员不再推荐。

  四、推选机构
  1.成立第六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推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首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领导组成,负责推选宣传活动的组织、指导、管理。
  2.成立本届推选活动评委会,成员由首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市委宣传部和首都文明办等单位相关领导、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北京卫生计生系统社会监督员代表、媒体负责人代表(或资深记者)等组成,负责评选审定第六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的正式候选人。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五、推选方式
  推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逐级选拔、宣传推荐,全行业的集中展评、初评筛选,媒体公示、网上投票,以及评委会的综合审核评定的方式进行。共分六个阶段:
  1.宣传阶段(2016年5月-8月)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至8月底,为第六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推选活动启动宣传阶段。
  各单位要积极寻找、发现先进典型,并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在单位内、媒体上广泛宣传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促进卫生计生行业整体社会形象的提升。是否在本单位、本系统组织学习宣传活动、在媒体公开宣传报道过,将作为评选的重要考虑因素。
  2.推荐阶段(2016年9月1日-9月10日)
  第六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推荐方式为组织推荐。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被推荐人事迹的基础上,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及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每单位限推荐1人。各推荐单位须上交以下三项材料:
  (1)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800字左右);
  (2)填写《第六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推荐表》(详见附件,也可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经推荐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及其上级单位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于9月10日前交活动办公室(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上述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jhws@sina.com)。
  (3)时长4分钟以内的反映被推荐人先进事迹的电视片。电视片刻制成光盘(格式DVD)连同书面材料一并上交。
  3.初评阶段(2016年9月下旬-10月中旬)
  9月下旬,召开评选筹备会,抽签结果产生初评会上的播放展示的顺序。
  10月中旬,召开全系统展示初评会。初评会上,播放被推荐人事迹的电视片,时间不超过4分钟。
  在观看被推荐人事迹视频介绍后,由评委、基层推荐单位打分,根据得分排序,经过评委会审核,前30名为第六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候选人。
  4.公示阶段(2016年10月下旬-2016年11月中旬)
  推选活动办公室将30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上公示,开展网上评选和媒体宣传活动。
  5.终评阶段(2016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
  综合初评结果、网上公示评选等情况,推选活动领导小组最终评选出第六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10名、“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提名奖20名。
  6.表彰阶段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首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将适时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重点宣传第六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早筹备、尽早行动,认真做好推选宣传活动的有关工作。

  联系人:彭英姿;联系电话:83970565 13641086991

  附件:第六届“首都十大健康卫士”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照片(大1寸免冠)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职务和职称 
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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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本单位及上级单位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主要事迹字数为8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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