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开办[2012]26号
2012年12月14日
后谢乡党委、政府,各局办及直属单位,双重管理单位:
《开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精心组织,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开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城市卫生总体质量,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优美的城市形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漯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统揽全区城市建设与管理,遵循“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创建原则,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力争硬件建设上台阶,软件管理上水平,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品位,全面完成我区在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创建理念和务求实效、标本兼治、管建并重、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广泛动员,全民参与,集中力量解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薄弱环节和老百姓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我区卫生水平,全面完成我区在漯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健全区爱卫会组织机构,完善区、乡、社区(单位)三级爱卫会组织网络及除“四害”专(兼)职队伍。三级爱卫会组织建设,要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及工作任务,落实监督车辆、微机联网等,抓好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区爱国卫生工作有规划,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创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
(二)健全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网络),落实人员和经费,健康教育工作档案完整。中、小学按要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辖区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达标,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辖区内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各行业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健康教育专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大型公益广告,在每条主干道、每个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卫生科普宣传栏。开展创建健康教育示范社区、健康教育示范医院、健康教育示范学校活动。
(三)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取缔流动摊贩,辖区“五小”行业’(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小网吧、小浴池、小歌舞厅)及小餐馆、小副食品店等行业治理达标。
(四)开展辖区环境卫生治理,群众对辖区卫生状况满意度≥90%,辖区内公厕管理规范,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市容环境整洁,沿街单位“门前三包”(三包即清扫保洁、绿化美化、卫生秩序)责任落实。小汽修厂、小洗车厂、小煤球厂等卫生达标。开展辖区铁路沿线、垃圾处理厂沿线、污水处理厂沿线、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沿线环境整治活动,并使之达标。
(五)开展所属农副产品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做到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各项卫生指标达标。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
(六)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确保城区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无过时标语,沿街广告、牌匾设置合理、规范完整;非机动车辆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经营现象。辖区早夜市统一管理,并使之达标。
(七)辖区内坑塘水质符合要求,水面无杂物漂浮,岸上无垃圾杂物、杂草、鼠洞,环坑境卫生符合标准。定期消杀,无“四害”孳生。
(八)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规范并达标,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率达100%;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95%以上。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九)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施工场地设置围墙或隔离防护栏,施工现场整洁,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职工食堂符合卫生标准。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十)通过综合防治,辖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各项监测资料齐全、规范、数据可靠。
(十一)新建一批垃圾中转站、公厕,新配备一批果皮箱、垃圾收集车和洒水除尘车辆。
(十二)加快辖区主次干道整修改造步伐,实现路面平整、无坑洼、无损坏,下水道无堵塞,环境卫生良好,逐步减少城市架空管线。
(十三)全面整治背街小巷、社区庭院、单位家属楼院,硬化亮化配套,环卫设施齐全,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开展单位社区、楼院、居民区专项治理活动,做到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密闭,辖区楼道内垃圾道全部封闭,各项卫生标准达标。
(十四)开展以控制污染源、水源地、生活污水及垃圾无害化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和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增加空气质量优良级天数。确保辖区内所有污水坑得到治理,水质符合要求,环境卫生符合标准,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十五)对建成区内废品收购站进行达标改造,依法取缔建成区内养殖户,并对养殖厂搬迁,实现卫生达标,减少“四害”孳生地。
(十六)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
(十七)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全区城中村配齐环卫设施,达到村村有垃圾中转站、公厕、公共游园和固定的健康教育场地,村容村貌整洁;城乡结合部无乱搭乱建、无流动摊点,做到净化、硬化、绿化、亮化配套设施齐全,使之达标。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每村有污水排放设施,合理建设垃圾中转站、公厕、游园。
(十八)加大整治交通秩序力度,坚决制止行人、车辆闯红灯和车辆乱停乱放、公交车随意停靠及出租车随意调头行为,确保辖区内无机动车辆违章占用道路、人行道现象。
(十九)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二十)把建成区建成无烟草广告区,确保通过考核。
(二十一)市区严格限制养犬,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科研、教学、生产等单位及市区居住户需要饲养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二十二)扎实开展争创卫生先进社区(单位)活动,力争我区三年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
(二十三)全面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区内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完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类资料,确保“创卫”资料完整、规范并达标。
三、实施步骤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启动(2012年12月)
根据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成立领导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召开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形成全民参与整治活动的热潮,营造人人支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方案、台帐,确保机构、人员、措施、责任到位。
(二)对照标准,开展整治,迎接并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考核(2013年1-12月)
2013年上半年,所有成员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本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特别要对《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基本条件,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整治,逐项逐条狠抓落实,限期达标,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准备工作。2013年下半年,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暗访工作,针对暗访组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确保2013年12月底前顺利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考核。
(三)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考核组的暗访、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2014年1-12月)
2014年上半年,组织人员分组开展明查暗访,每日进行督查,通报情况,奖惩分明。做好迎接国家考核组的暗访和技术评估工作。下半年根据国家考核组的暗访和技术评估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迎接国家考核组的综合评审。
(四)整改巩固提高,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5年1-12月)
各成员部门、各单位都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国家考核综合评审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查缺补漏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整体创卫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城区各项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领导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区党工委、管委会已成立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各单位、部门及村(居)委员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指挥机构,在全区构建起有力完备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组织领导体系。同时,着力建立健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日常工作机制。要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实行三级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要建立工作台账机制,将各项创建指标任务分阶段、分重点梳理归整,及时制订实施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的工作台帐;要建立督导工作机制,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将成立督导科,分别对各单位、部门及乡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各单位、部门也要成立督导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要建立奖惩机制,把各目标管理单位的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与领导政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职级升降、文明单位奖和工作实绩综合考核奖直接挂钩,同时每年拿出一定的专项“创卫”资金奖优罚劣;要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在开发区网站开设专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曝光不道德、不文明现象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二)突出整治重点,强力组织实施。要着力实施七项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实施卫生清洁行动,达到城区环境卫生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二是实施城市设施配套行动,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力度,将城区老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配套设施全部升级改造。三是实施市场整治行动,实现辖区各类市场设施完善、秩序优良、环境卫生良好。四是实施交通整治行动,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五是实施“两改”(旧城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行动,根据市里要求,三年内完成我区城中村改造任务。六是实施物业管理全覆盖行动,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健全物业服务体系,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用2-3年时间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七是实施绿化提升行动,实现绿化、硬化全覆盖。
(三)加大建设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区、乡、村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优先保证“创卫”资金投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通过增加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实行市场化配置资源等多种途径,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卫设施,使各项硬性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创卫”达标所需的硬件设施建设任务,制定经费保障计划,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集中宣传活动,设计制作大型“创卫”主题宣传标语,在辖区各主要出入口设置大型主题宣传牌,主要街道设置“创卫”公益广告。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营造“人人关心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浓厚氛围。
(五)注重配合联动,形成创卫合力。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积极开展“创卫”工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齐抓共建、协调联动,形成步调一致的“创卫”工作合力。
(六)加大督查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我区实际制定严格的考核方案,按照一天一督导、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半年一观摩、全年总考核的工作方法抓好督促检查,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