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04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械管[2014]92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征求意见稿或草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沪食药监械管[2014]922号

2014年11月4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指导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年度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我局特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指导原则》,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14年11月20日之前,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yxaj@smda.gov.cn;或者传真:63113236;或者写信至河南南路288号506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收,联系人:刘凡,电话:63356063。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