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对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政处罚的通报
各市、州、县卫生局,部、省属医疗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卫生处:
2005年4月1日和5月25日中央电视台相继报道了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的事件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武汉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国家中药管理局、省卫生厅的要求,迅速组织专案调查组,依法对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经调查认定,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使用8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武汉广德妇科医院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该院自2004年6月19日至2005年5月15日期间,擅自使用来源不明的精子为32名患者实施人工授精。针对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违法事实,武汉市卫生局根据
《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分别给予罚款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未能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非法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事件,反映了医院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淡漠,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公然违法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暴露出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管理松懈,忽视医疗质量和社会利益,违反执业道德,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也败坏了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其违法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教训是沉重的,代价是惨痛的。
武汉市卫生局以处理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事件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医疗市场,规范服务行为的专项行动,采取了综合措施,并取得了实际的成效。全省各级各类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从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和医院管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省卫生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湖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依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三是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四是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做好:一是端正医院办院方向,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首位,理清医院发展思路;二是建立健全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绩效”等制度,探索建立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管理,严格培训,增强全员法律、质量、服务和安全意识,依法执业,规范执业,改进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和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四是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制度,增强群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和就医安全感,建立互信和谐的医患关系;五是严格执行政府物价政策,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减轻群众负担;六是加强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真正做到“医院为社会服务,医生替病人着想,医疗让群众满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此为鉴,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紧急通址(鄂卫发(2005)38号)精神,完成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情况调查,并将调查、清理和处理情况汇总于2005年7月25日前上报省卫生厅医政处。对于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进行采集、提供精子的机构,要责令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依法严肃处罚,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武汉九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武汉广德妇科医院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本机构内是否依法执业,医疗行为是否规范,医疗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医疗安全是否存在隐患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有无将医院门面和科室出租或转让给非法行医者;有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有无超范围服务;有无虚假医疗广告;有无擅自开展“义诊”;有无非法开展性别鉴定和堕胎;有无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清查。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上报,该停止的要停止,该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决不允许拖延、不改或隐瞒不报,对屡禁不止、屡教不改、反复多次有非法行医的医疗机构,除了加大对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外,还应依据党纪、政纪的规定,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五、积极探索在医疗机构中建立以诚实守信和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形成行业自律机制。
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及时将此通报精神传达到全体医务人员。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