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金秋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02

发文字号

晋卫办监督发[2014]16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9-02

颁发部门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金秋行动”的通知

晋卫办监督发[2014]16号

2014年9月2日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监督学校切实落实相关卫生要求,决定在2014年秋季开学季,在全省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金秋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范围
  9月1日--10月底。
  各市辖区内全部寄宿制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和高校(有条件的可涵盖全部学校)。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寄宿制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和高校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学生宿舍卫生等,并开展中、小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各地要在省五大卫生专项整治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安排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基础上,重点对传染病防控措施、生活饮用水卫生、学生宿舍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将以前检查未覆盖、存在问题和学生密度较大的学校作为重点,督促学校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坚决防控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流行。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核对、摸清学校相关底数信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认真整改,并将监督检查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情况商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整改不力、造成卫生安全隐患的,要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在媒体通报曝光,重要情况及时报省卫生计生委。
  (二)要在专项检查期间,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供管水和传染病防控人员相关卫生知识培训。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学校传染病、饮用水和预防学生近视工作的认识。加强基层学校卫生综合监督培训和指导,逐步推动学校卫生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各地要通过国家卫生监督中心网页中国家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卫生监督门户(https//fbya2cdb4042eb4b4362b0b2ad7d34df6b4bhqcwqfu00q5q96bbn.fizh.ncu.cwkeji.cn:8080)填报学校卫生监督结果。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更新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完善卫生监督档案,研究梳理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请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赵增立 王占亨
  电 话:0351-7596066
  传 真:0351-7596199
  邮 箱:sxwsjd675@163.com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