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09年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食药监食[2009]5号
2009年7月1日
各市(州)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
为深入做好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
附件1:2009年吉林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集中解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切实得到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重点内容
(一)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二)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
(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四)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巩固规范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
三、整顿措施
(一)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规范,认真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范餐饮服务的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
(二)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三)推动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一是巩固以往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对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常抓不懈;二是会同教育、城建等部门,开展对学校(包括托幼园所)食堂、工地食堂和集体用餐等单位的专项整治和检查,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三是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四是对餐饮单位可能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加工食品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五)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一是根据整顿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重点品种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堵住上游有问题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二是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中的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饮用水等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三是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抽查力度。
四、时间安排
2009年7月30日前,上报本地区整顿具体实施方案。
2009年、2010年11月30日前,各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地区整顿情况进行总结,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各地进行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国家及省关于机构改革指导精神,积极推进改革进程,特别要做好
《食品安全法》和机构改革过渡期的餐饮业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不留空白点。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餐饮服务环节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
(三)各地要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切实增强企业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四)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时段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鼓励先进,对整顿措施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显著的进行整改。
(五)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本地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展等情况。
附件2:2009年吉林省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促进保健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和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的专项整顿行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保健食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集中力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整治和规范,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全面整治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对擅自添加化学药品和扩大宣传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厉惩治。通过整顿,促进保健食品市场的规范,保障公众保健食品食用安全。
二、重点内容
(一)集中进行保健食品的品种清理工作。在研制环节,加强保健食品源头把关,严格审评审批,对上市的保健食品集中进行整治,对历史遗留品种统一换发批准文号,确保产品安全,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二)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工作。对市场中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通过已掌握的药品补充检测方法,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添加药物问题严重的减肥类、降糖类保健食品集中开展专项抽验。对严重危害群众饮食安全的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的行为集中进行打击,加大曝光力度,严厉惩治违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个人。强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注销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三)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结合落实
《食品安全法》,根据保健食品审批内容,对市场中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保健功能和适用人群等项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对虚假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进行整治,对违规生产企业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依法吊销存在严重问题产品的批准文号。
(四)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工作。
三、具体工作安排
结合认真贯彻
《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保健食品整顿工作的日程安排,请各地按照以下日程实施保健食品整顿工作:
(一)2009年6月下旬,研究拟定具体整顿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二)2009年7月-8月,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相关措施,落实相关责任。
(三)2009年9月下旬,对本地区专项整顿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四)2010年,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