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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上海市病媒生物应急处置预备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6-26

发文字号

沪爱卫办[2018]1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6-26

颁发部门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组建上海市病媒生物应急处置预备队的通知

沪爱卫办[2018]13号

2018年6月26日

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促进协会:

  近年来,上海市周边城市暴发局部登革热疫情,本市也于2017年报告了首例登革热本地感染病例,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为做好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病媒生物保障工作,储备本市病媒生物应急处置力量,增强病媒生物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降低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在本市传播流行的风险。近期,我办会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促进协会在本市AAA级资质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以下简称“PCO”)中,招募组建上海市病媒生物应急处置预备队。

  经符合资质的PCO公司申请,评审20家AAA级资质社会PCO企业为“上海市病媒生物应急处置预备队(2018-2020年)”,并制定《上海市病媒生物应急处置预备队管理办法(试行)》,各区可根据区实际情况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选择相关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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