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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2005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5-09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5-05-09

颁发部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2005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5年5月9日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2005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赣人字[2005]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做好报考的组织工作。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且符合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报考。
  注:报考条件见《人事工作文件选编》[2003版]第299、411页。报考资历终算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

  二、考试内容
  主要内容见附件。

  三、工作程序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本单位提交申请,经初审合格后,报市局复审。复审合格人员,经省局审核同意后,到单位所在地设区市卫生局、人事局报名。
  省局直属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本单位提交申请,经初审合格后,报省局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到省卫生厅职称办报名。

  四、时间安排
  1、5月9日-12日,报考人员向本单位提交申请。
  2、5月13日-15日,各设区市局、各直属单位组织审查。
  3、5月16日,省局审核。
  4、5月17日-20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有关单位报考。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考人员所在设区市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同意报考的专题报告。
  2、《报名表》一式两份(单位审核意见栏需加盖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设区市局公章)。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设区市局人事教育部门公章)。

  附件: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2005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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