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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5-05

发文字号

琼卫中医函[2014]1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海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5-05

颁发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自评工作的通知

琼卫中医函[2014]14号

2014年5月5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

  我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再次列入今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事项。为做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检查评估工作,并为召开省政府项目推进会做准备,我厅近期将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落实《海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情况进行一次省级检查评估,现请各市县做好自评工作。

  自评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情况、5项具体指标、9项主要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意见建议。同时,要完成提升工程自评报告(样式见附件1),并填写自评细则(附件2,附件请登陆邮箱wstzhongyichu@163.com下载 密码:87654321)。

  请各市县卫生局认真组织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和自评细则于2014年5月12日前一并报送省卫生厅中医处。

  联系人:张连帅、张晶
  电 话:65390709
  传 真:65388337
  邮 箱:hn6538833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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