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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上海市市级首席医疗卫生监督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08

发文字号

沪卫计监督[2015]02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6-08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认定上海市市级首席医疗卫生监督员的通知

沪卫计监督[2015]020号

2015年6月8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147号)有关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李力达、曹晓红两位监督员符合省级首席医疗卫生监督员候选人的相关条件,并参加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省级首席医疗卫生监督员候选人培训班,经两阶段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了《国家级卫生监督培训基地培训合格证书》。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医疗卫生监督工作,我委经研究决定,认定李力达、曹晓红为本市市级(省级)首席医疗卫生监督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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