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我司起草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同时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反馈我司,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
联系人:白志国汝燕涛
联系电话:(010)88331479、88331409
传真电话:(010)88363234
联系邮箱:qxjgsc@cfda.gov.cn
附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监管司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