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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关于报送农村中医药监测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7-10

发文字号

晋卫中医[2009]4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7-10

颁发部门

山西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

正文内容


山西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关于报送农村中医药监测数据的通知

晋卫中医[2009]44号

2009年7月10日

大同、长治、运城卫生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知,请你们通知辖区监测试点县(灵丘、平顺、稷山)卫生局将2009年上半年中医药监测数据于7月20日前上报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

  联系人:侯建树
  联系电话:0351-3580207
  电子邮箱:hjsamy@163.com(数据发邮箱即可)

  各试点县监测员:

  灵丘:郑海霞

  稷山:王俊杰

  平顺:郭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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