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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市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开展现场评估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2-18

发文字号

沪卫计中管[2015]02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12-18

颁发部门

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对本市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开展现场评估检查的通知

沪卫计中管[2015]027号

2015年12月18日

有关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5]239号,见附件)要求和具体安排,结合本市相关医院前期申报及审核情况,现定于2015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对本市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创建单位和复核单位进行现场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评估检查对象与评估检查时间安排
  (一)复核单位
  12月21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12月22日: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12月23日: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12月24日: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
  (二)创建单位
  12月28日: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
  12月29日:上海市虹口区江湾医院;
  12月30日: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12月31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二、现场评估检查有关安排及准备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医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现场评估检查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以本次现场评估检查为契机,对本院中医药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医院中医药管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
  (二)现场评估检查分听取医院工作汇报、专家实地检查、评估情况汇总及反馈等三部分,各有关医院要严格按照现场评估检查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安排有关人员积极配合本次现场评估检查工作开展。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云;
  联系电话:23117924;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509室;
  邮 编:200125。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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