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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安徽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6-07

发文字号

皖食药监办通[2011]1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安徽省

时效性

征求意见稿或草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征求《安徽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皖食药监办通[2011]19号

2011年6月7日

各市、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建立考评奖励机制,省局起草了《安徽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并请你局与辖区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及相关一级监测网络单位认真研讨,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11年6月20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联系人:张弦,黄萍
  联系电话:0551-2999259、0551-3358061,传真:0551-2999261
  电子信箱:hfzx@a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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