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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2年第三季度北京市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0-3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0-30

颁发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2年第三季度北京市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

2012年10月30日

各分局,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2012年北京市药品抽验工作计划》,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2012年第三季度药品抽验情况及对不合格药品的查处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期公告概况
  2012年第三季度,全市按照抽验计划共完成监督性抽验1634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9.88%(结果详见附件:药品质量公告)。在本季度药品抽验中,从生产企业抽取药品86批次,全部合格;从经营企业抽取药品789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87%;从药品使用单位抽取药品759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87%。按照药品类型划分,本季度共完成化学药品抽验896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9.78%;完成中成药抽验682批次,全部合格;完成中药饮片抽验56批次,全部合格。
  2012年第三季度,在全市基本药物生产、配送单位和基层医疗机构三个环节共完成基本药物和社区零差率药品专项抽验任务835批次,经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

  二、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各分局应加大对本期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查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强对公告中所涉及产品的跟踪抽验。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若有公告中涉及批号的产品,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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