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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24

发文字号

川卫发〔2021〕11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四川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文内容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直属医疗机构:
  为指导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促进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9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联系电话:028—86136360

  附件:四川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版)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相关链接:《四川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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