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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2012年度上海市社区优生优育指导服务示范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2-29

发文字号

沪人口委[2012]5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12-29

颁发部门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关于命名2012年度上海市社区优生优育指导服务示范单位的通知

沪人口委[2012]58号

2012年12月29日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2012年,市人口计生委继续推进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在全市开展了社区优生优育指导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产生了一批规范、有特色、有成效的单位。经评估验收,决定命名长宁区北新泾街道等10个单位为2012年度上海市社区优生优育指导服务示范单位。

  希望各示范单位以家庭需求为导向,以婴幼儿发展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使之成为促进婴幼儿家庭发展和展示人口计生部门良好形象的服务窗口。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及街道、镇(乡)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社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努力为家庭提供优质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从源头上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家庭幸福和谐。

  上海市社区优生优育指导服务示范单位

  长宁区
  北新泾街道
  闸北区
  彭浦新村街道
  杨浦区
  平凉路街道控江路街道
  宝山区
  友谊路街道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中心
  奉贤区
  四团镇金汇镇
  崇明县
  中兴镇竖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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