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行药品零售跨省连锁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市〔2000〕165号)和《关于印发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条件的通知》(国药管市〔2000〕 220号)的精神,经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我局研究批准山西竹林大药房连锁公司等8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为第三批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名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第三批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名单
1.山西省竹林大药房连锁公司
2.东北大药房
3.上海复星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4.上海雷允上药品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5.浙江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
6.合肥大药房
7.深圳市万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8..深圳市合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