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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7-07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贵州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正文内容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

       院前医疗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疗急救、重大活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我省在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深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制定了《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加强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加强政策保障、组织实施六个方面,结合我省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短板弱项,依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提出以下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可持续发展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长足发展,急救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广泛普及,省内急救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全社会关心支持急救事业发展氛围基本形成。

       (二)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加强急救中心依法执业管理。省、市(州)急救中心独立设置,急救中心与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并轨运行;坚持“平战结合、并轨运行,将日常院前医疗急救与紧急医学救援职能整合,建立平战转换工作机制,全面建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夯实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基层建设,完成道真县、盘州市、纳雍县县乡急救体系示范县建设,通过示范引导、考核督促,促进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急救培训基地建设,以满足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培训需要。每年急救管理人员集中系统培训150名以上,专业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70%以上;全省所有救护车全部纳入属地急救中心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州)、县三级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不断完善以急救中心为主体,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为支撑的城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农村地区建立县级急救中心、乡镇卫生院急救站、村卫生室急救点三级县乡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平均反应时间少于15分钟;农村地区服务半径控制在10 - 20公里,平均反应时间少于30分钟,实现县乡急救全覆盖。

       (三)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拓展继续教育内涵,多种形式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科培训。推动在规定范围内,适当放宽院前医疗急救医护人员学历与专业要求的招聘引进机制。规范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完善考核管理。鼓励医疗机构选派临床医师到急救中心参与日常急救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视同对口援助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四)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

       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科学调度水平。省市县三级信息系统智能化指挥调度系统全覆盖,通过市(州)指挥调度信息平台与救护车车载通讯定位和急救人员移动终端信息系统的连接,逐步实现市(州)急救中心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指挥调度,有效缩短急救反应时间,提高急救呼救满足率。建立急救中心与区域内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交互智能平台,不断提高危急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全省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10秒内接听电话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到95%,平均呼叫满足率达到95%。不断完善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机制及流程,整合相关科室,共同构建院前医疗急救与院内急诊无缝衔接的一体化绿色通道。拓展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系统功能,提升急救服务能力。

       推进空地一体化航空医疗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和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积极探索有医疗服务需求的非院前医疗急救患者的转运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现场自救互救的能力培训,提高体外自动除颤仪(AED)配置水平,完善公众急救支持性环境。

       (五)政策保障。

       加快推进院前医疗急救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评估评价体系。通过加强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等措施,调动人员积极性。加强院前医疗急救队伍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综合保障。积极探索急救中心与各医疗机构合作,建立院前急救医师在本医院内或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康养医疗机构的转岗机制。推广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稳步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绩效工资水平。通过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稳步发展。

       (六)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建立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组织的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工作责任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套方案,强化政策协调衔接,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开展考核评估,加大宣传引导,切实保障《实施方案》主要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级政府要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纳入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重要目标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落实政府投入政策。

       (二)建立以省、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各项决策部署和方案的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将具体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和定期监督,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评价工作进展和成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制定县乡急救网络建设示范县考核评估标准,开展对三个县乡急救网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通过示范引导、考核督查,促进城乡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一体化发展。

       (四)省卫健委会将同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行业组织组成检查组进行重点工作跟踪和监督检查,开展院前医疗服务质量评价等工作。

       原文链接:省卫生健康委等9 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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