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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04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15]3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临汾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6-04

颁发部门

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5]34号

2015年6月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2015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2015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山西省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2015年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15]26号),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6月起,在全市开展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的城乡爱国卫生清洁运动(以下简称“清洁运动”),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省委“六大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开展的城乡清洁工程,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卫生景区、卫生单位为载体,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清洁运动,努力营造整洁、卫生、健康、宜居的城乡环境,建设美丽临汾。

  二、 活动主题和目标任务
  (一) 活动主题
  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共建共享美丽临汾。
  (二) 目标任务
  全市所有城市、县城(区)、乡镇、村庄全面启动卫生创建工作。国家级卫生城镇要积极探索健康城市创建,省级卫生城镇要积极争创国家级卫生城镇,其它城市、县城(区)、乡(镇)开展省级卫生城镇创建,行政村开展省级卫生村创建。所有旅游景区、社区街办、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商户和居民家庭都要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到2015年底全市80%的城市、县城(区)达到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区)标准,5%的乡(镇)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10%的行政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

  三、重点工作
  按照全面发动、整体部署、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的总体要求,2015年清洁运动的重点工作是:
  (一)城市和县城(区)
  1. 整治卫生死角。全面清理主次干道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问题。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绿地公园、休闲广场、商场、医院、学校、河道、湖面、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保洁和卫生管理。集中整治背街小巷、农贸集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市容环境卫生顽症,杜绝露天焚烧垃圾和建筑垃圾沿街堆放等现象。
  2.整治私搭乱建。拆除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方的私搭乱建、违章占压城市公用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废弃建筑和残墙断壁。
  3.整治道路乱象。除放心早餐工程早餐车、早餐亭经营网点外,取缔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尤其是露天烧烤、路边洗车、夜市摊区(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摆摊点问题。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向车外乱抛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4.整治设施不全。
  搞好道路、桥梁、路灯、排水、供热、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和绿化设施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正常使用。整饰沿街门店与环境不协调、大小不一、材质低劣、设施破损、亮化功能不完善的广告牌匾,清理所有的烟草广告。
  5.整治“五小”行业。
  整治城区范围内(包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以营利为目的、面向公众开放的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饭店、小网吧等“五小”行业环境卫生状况脏乱差问题。
  (二)乡(镇)和村庄
  1.乡村环境整治工程。
  对乡(镇)和行政村(不含计划整村移民搬迁的行政村)主要街(巷)进行硬化、美化、绿化,确保路面平整,无垃圾杂物,无残墙断壁,无“四堆”(柴堆、煤堆、粪堆、料堆),无散养家禽、家畜。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行政村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废旧塑料袋等废弃物处置,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健全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
  3.卫生厕所普及工程。
  采煤沉陷区治理、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等农村安居工程要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乡镇政府、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全部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
  各地要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纳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口扶贫工作任务。
  鼓励农村居民新建住房时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和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为家乡父母和亲友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善生活条件。
  4.居民健康教育工程。
  依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强化对乡(镇)和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为全市每户农村家庭免费发放健康知识口袋书。
  (三)公路及沿线
  1.整治公路路面环境。加强各类公路养护与管理,平整、硬化道路,强化路面保洁。对未加盖篷布或装载不规范,造成“抛、洒、漏”污染公路现象的车辆进行整治,规范源头装载行为。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整治占用公路打碾、晾晒粮食和乱堆放现象。县道逐步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2.整治公路沿线环境。清理道路两侧的“黑白色污染物”和草堆、粪堆、垃圾堆、建筑物料堆。全面清理城乡道路沿线非法广告和标志、标语,拆除破旧广告牌匾,清理刷新过期宣传标语。拆除公路沿线的违章建筑、残墙断壁、废弃建筑。依法取缔占路洗车或无排水设施的洗车、加水经营点。取缔马路修理厂、马路摊位。
  (四)旅游景区、社区街办、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商户和家庭
  1. 旅游景区参照《山西省旅游景区卫生标准》开展“卫生示范景区”创建活动。旅游景区周边环境卫生由所在地政府进行集中整治。
  2.社区街办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强化环境卫生监督,重点做好无人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健身活动,开设社区健康教育讲堂,设置社区健康教育版面或户外视频。广泛开展禁烟宣传和“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3.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临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单位内部清洁。大力倡导并积极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和健康教育与促进行动,开展“工间操”、“课间操”活动。鼓励沿街单位厕所对外开放,鼓励大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和设施对外开放。加强对干部职工、大中小学生的文明养成教育,劝阻和治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4.家庭自觉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主动维护楼道、小区等周边公共环境卫生。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健身运动,提升文明卫生素质,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抵制“黄、赌、毒、黑”,大力创建和谐美满家庭。

  四、部门职责及任务:
  根据以上重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分解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整治卫生死角: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和主要窗口单位管理部门环境卫生管理作用,督促制定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绿地公园、休闲广场、商场、医院、学校、集贸市场等主要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标准,确保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要明确划分整治责任区,制定整治标准,促使村容村貌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状况有极大改观。
  2.整治私搭乱建:合理规划城市道路、道路两侧的建筑物,确立城区建筑物外立面主色调,要求建筑物所有者予以实施,促使本城区建筑物外立面颜色统一,整洁美观。合理规划、使用已拆除废弃建筑物的空地,增加绿地、停车场、便民市场等场地。
  3.整治道路乱象:合理规划、积极修建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功能完善的集贸市场和便民市场,杜绝乱设摊点,占道买卖、影响交通、影响市容的乱象,充分利用拆迁空地改建停车场,鼓励社会团体、部门积极修建立体式停车场,尽力解决停车位严重的不足的现象。
  4.整治设施不全:强化高速路、省道、国道、县级公路和高铁铁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管理,拆除道路两侧的残墙断壁,关闭道路两侧的污染企业,及时清理有碍景观的建筑物、广告牌匾和垃圾堆、垃圾山、垃圾带,加大道路设施的新建、维修投入力度,确保道安全畅通,环境整洁优美。
  5.整治“五小”行业:加大政府对“五小”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问责、追责力度,合理规划“五小”行业的经营场所,开展调研、检查、督导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乡村环境整治工程:积极组织乡镇、村庄全面启动省级卫生村(镇)、卫生家庭创建活动,督导乡镇、村庄全面完成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任务,保障村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置的资金投入。
  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大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修建更多的集中式供水站(点),大幅度提高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建立饮水水质检测机构,保障饮水水质检测工作良性运转。
  8.卫生厕所普及工程: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工程与人居环境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大幅度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9.整治公路路面环境:加强对过境公路路面的环境卫生监管工作,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教育、阻止路边农户不占用公路打碾、晾晒粮食和农作物。增强县乡公路清扫保洁力量,逐步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
  10.整治公路沿线环境:对高速路、国道、省道及乡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加大整治力度,拆除残墙断壁、违章建筑和废弃建筑物,彻底清除道路两侧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取缔破旧、污损的广告牌匾,刷新、更换道路两侧的旧标语。美化、绿化道路出入口,使道路沿线及出入口环境更加整洁、优美。
  11.创建“卫生示范景区”: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示范景区”活动,以旅游景区打造城乡环境卫生亮点,以旅游景区提升城乡良好形象,注重景区内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景区周边环境卫生,拆除景区周边残墙断壁,美化、修建有损形象的建筑物,清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取缔乱堆乱建,乱摆乱放,规范设置景区周边的停车位、食品经营点、娱乐场地,使景区周边环境优美、秩序良好。
  12.社区街办、机关、企业和单位整治:强化社区、街办的监管工作,监督督促物业管理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卫生管理责任人,每个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消除“无人管理小区”。大力开展卫生检查、卫生评比和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活动,整体提高区域环境卫生水平,为群众创建优美、舒适、健康、整洁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整治卫生死角:规范沿街门店经营秩序。严禁店外经营,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马路工厂、马路仓库、马路洗车、马路修理以及占道施工;坚决取缔沿街流动摊点,固定设置的便民摊点要做到摆放统一,整齐美观,周边整洁;坚决清除沿街门店玻璃窗户、玻璃门、门檐上粘贴的广告,做到墙净窗明;加大市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对学校周边的店外经营、游商小贩等予以坚决取缔;进一步规范市区早夜市管理,划线定位,合理摆放,保持整洁;严格控制出收摊时间。
  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对不符合标准的沿街大型户外广告和陈旧、破损、缺字的广告牌匾、灯箱要进行清理整治及时维修更新。空缺的广告位置设置公益广告;对主次干道影响市容观瞻的彩旗、刀旗、灯笼和其他装饰物要一律取缔。
  清理整治沿街“野广告”。进一步加大主次干道张贴、喷涂、散发“野广告”的清除打击力度;对沿街乱贴乱画的“野广告”进行彻底清洗、粉刷。
  施工围栏及亮化整治。市区所有临街建设要实行高标准围栏施工,并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强化日常管理;建筑工地所有建筑材料必须堆放在围栏内,施工现场出入口要进行硬化,做到干净、卫生、无灰尘,违者立即停工整顿;积极督促沿街主要单位、宾馆、酒店、门店对各自霓虹灯、景观灯等亮化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亮化效果和安全。
  道路清扫保洁。加强市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力量和保洁次数;增加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保洁次数;市区快车道实行一天一机扫,雨后一天两机扫;每月对市区主干道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小街小巷卫生。加强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力量和保洁次数;小街小巷普扫垃圾早7:00前清运干净;小街小巷白天无暴露垃圾。
  垃圾收集清运。市区主次干道沿街门店生活垃圾实行上门收集,沿街单位、小区、大型商场、饭店实行桶装收集;市区小街小巷垃圾按时清运,日产日清;加强市区小街小巷垃圾站点管理,白天无暴露垃圾积存。
  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运行完好,符合国家标准;市区垃圾处理及时,无积存堆放;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卫生填埋,沼气、渗滤液等收集处置安全。
  街路卫生管理。督促沿街门店履行“门前五包”职责,遵守环境卫生法律法规;沿街早、夜市摊点铺设彩条布、配备垃圾容器;沿街单位和小区垃圾桶按规定时间推出,及时收回,避免二次污染;沿街单位、门店无建筑垃圾堆放。
  公厕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公厕设施完好,正常使用;公厕全天候开放,按规定作业,公厕内部及周边清洁卫生。
  2.整治私搭乱建:彻底清除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残墙断壁,取缔占压城市公用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废弃物。
  中心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物外型完好整洁,顶部及外立面无堆放、吊挂杂物。外立面按城市主色调整饰、翻新,无明显褪色、起皮、脱落、风化等现象。
  中心城区道路两侧外立面附属设施及外挂物统一设置。空调设备托架、遮阳(雨)蓬,防护网等排列整齐美观,雨漏正位、畅通、完好,各类线缆安装整齐有序、规范安全,外立面无乱喷涂、乱贴乱画的各种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
  中心城区道路两侧各类广告、商店橱窗和店牌应保持美观、清洁、完好,同一条街道或同一座建筑设置的门头牌匾规范统一,高度、宽度一致,与建筑立面平行。
  3.整治道路乱象:合理规划、严格管理早市、夜市和便民市场,明确早市收摊、夜市出摊时间,加强早市、夜市摊点收摊后的清扫、整洁管理,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
  取缔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马路洗车、马路修理等乱设乱摆,保证人行道整洁、通畅。
  4.乡村环境整治工程:建立健全乡村环境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村庄街道清扫人员、垃圾清运人员、清运设备,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场地,逐步实行行政村生活垃圾 “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流程。
  5.整治公路沿线环境:拆除公路沿线和道路出入口的违章建筑物,残墙断壁、废弃建筑物,依法取缔占道洗车、占道加水点,取缔马路加工厂、马路商店和乱摆摊点。
  6.社区、街办整治:强化物业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把环境卫生管理当作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检查督导。完善小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制度,清扫小区户外、楼道内乱贴乱画,取缔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容器密闭,垃圾能日产日清,搞好辖区的硬化、美化、绿化、亮化。
  7.机关、企业单位、临街门店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明确单位责任人,教育临街商户和机关企业单位自觉遵守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强化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三)市水利局
  1.整治卫生死角:加强河道的修建治理,河道护栏、护坡整洁无破损、河堤美化绿化。严格监督制止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废弃物、排放污水,清除河道堆积的垃圾、废弃物和淤泥。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积极引导、扶持乡村建造集中式供水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确保农民饮水水质达标、卫生安全。加快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合理编制、尽快实施全市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力争各县(市、区)水质检测中心检测指标全部达到42项。
  (四)市交通运输局、临汾公路分局、临汾高速路管理公司
  道路两侧候车亭、公交站牌设施齐全、完整。维修、更换、刷新破损废旧的候车亭设施、站牌(包括候车亭内的广告橱窗)。
  高速路、国道、省道、县级公路道路路面、侧石、护栏、排水、沟渠、护坡、挡墙、桥墩、照明、隔离带等设施完好、安全通畅。路面平坦无坑凹、碎裂、隆起、渗水等现象。
  高速路、国道、省道和县级公路安全标识、指示标识完善,对残缺破旧的及时更新维修,模糊不清的交通标线要重新划线。公路的栏杆、桥墩整洁,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取缔占道经营、占道摆摊设点销售商品,道路及时清扫保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乱倒垃圾。要加强路面养护与管理,路面有专人清扫保洁,路面平整无损坏,环境卫生整洁,无污物、无垃圾、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占道打碾、晾晒粮食现象,与相关部门联合整治不加盖蓬布或装载不规范,造成“抛、洒、漏、散”,污染道路路面的车辆。
  在道路进行新建、维修等作业时,施工场地应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及时平整现场、移除障碍物、拆除防护设施。
  道路及道路两侧的花草树木应及时修剪,更换、补裁残缺、枯死树木,及时清除绿化带、树坑内的垃圾、杂物,清除树木乱挂杂物及飘挂塑料袋现象。
  (五)市工商局
  1.整治私搭乱建:强化对广告经营者的监督管理,严把广告发布审批关,规范广告牌匾字号,杜绝不规范用字,清除内容不健康的广告,及时监督督导更新更换户外广告。彻底清理城市烟草广告。
  2.整治公路沿线环境: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道路沿线非法广告,督促广告经营者拆除其破旧、污损广告牌匾,在公路沿线和道路出入口合理规划设置高标准公益广告,鼓励增设宣传临汾经济、历史文化、特色旅游的广告牌匾。
  (六)市公安局
  1.整治道路乱象:强化停车位、停车场的管理,大力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三轮车闯禁令现象,消除随意掉头、随意向车外抛洒杂物不文明行为。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交通秩序畅通有序。道路隔离栏完整无破损,定时清洗。交通指示划线、标牌清晰、完整。杜绝路口向车辆兜售物品、乱发广告、沿车乞讨现象。
  合理规划自行车停车场地,明确停车场地界线,消除占用街道、占用人行道,影响交通、影响人行等乱象。
  2.整治公路路面环境:与相关部门联合整治不按规定使用封闭货箱或采用其它方式严密封盖而载运货物的机动车辆,杜绝机动车辆载物行驶时货物遗洒、飘散污染环境,取缔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打场晒粮等行为。
  3.抵制“黄、赌、毒、黑”,创建美满家庭:紧密结合“平安临汾”建设工作,坚持对“黄、赌、毒、黑”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理念,严厉打击“黄、赌、毒、黑”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破违法犯罪案件,彻底捣毁违法犯罪场所,严惩“黄、赌、毒、黑”涉案者,教育居民遵纪守法,构建和谐美满家庭,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七)市环保局
  1.整治私搭乱建:联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联合整治市区临街明火烧烤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整治市区临街明火烧烤摊点的通知》等文件,严控市区烧烤摊点,清除油烟污染。
  2.乡村环境整治工程: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铺设农村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污水达到有序排放。强化桔杆禁烧监管,开展秸杆禁烧巡查,严厉打击和防止秸杆焚烧污染环境行为。
  (八)市卫生局
  1.整治“五小”行业: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城区范围内(包括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的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馆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件。制定行业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监督、监测档案齐全。
  公共场所消毒设施完备,操作技术规范,并及时对消毒物品进行消毒效果监测。顾客用品用具配置合理,清洗保洁、通风换气设施完善。公共场所苍蝇、蚊子、蟑螂、老鼠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有效,“四害”密度低于国家控制标准。
  经营场所门前、室内环境卫生良好,无卫生死角,垃圾、污物密闭容器存放。
  2.居民健康教育工程: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的卫生意识,增强农民的防病意识,使农民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积极编写健康知识口袋书,免费发放给每户农村家庭。
  3.开展社区街办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进街办进社区。利用版面、户外视频、讲座等形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居民讲卫生、防疾病的卫生意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健身活动,增强居民健康体质。进行戒烟控烟宣传,引导居民革除陋习、移风易俗。
  4.机关、企业单位和临街门店整治: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提倡居民参与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传播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教育行为的形成率。劝阻职工、中小学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整治“五小”行业方面: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对城区范围内(包含城中村、城中乡结合部、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的小饭店、小作坊全方位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持有效证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蝇、防鼠、防蟑螂措施有效,上下水设施齐全,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合理,工艺流程符合要求。有满足销售量的餐具消毒、保洁设施。食品制作、储存、销售卫生安全、无交叉污染。索证索票、建立“台账”。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岗前培训合格,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堂、小饭店严格管理,依据有关餐饮标准,加大整治力度,增强监测频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食品经营单位店容店貌、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无卫生死角、无乱泼乱倒、垃圾污物密闭容器存放,并能按有关规定处置。
  (十)市教育局
  1.整治“五小”行业: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或健康教育讲座,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学生宿舍、教室、教师办公室、学生活动场所的环境卫生,及时合理处置校园垃圾。
  加强对学生食堂及校园内食品经营摊点的卫生管理,完善食堂、食品经营摊点卫生基础设施,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严格食堂卫生标准,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机关、企业单位和临街门店整治:鼓励大中小学体育场地和体育设施向居民开放,合理规定居民占用校园体育场地、使用体育器材时间,既不影响学生学习,又方便居民健身锻炼。
  (十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在整治“五小”行业方面:加大城区范围内(包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小网吧、小歌舞厅的整治力度,严把证照审核、发证关,彻底取缔无证经营者。持证经营者要制定有卫生管理制度,经营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有戒烟控烟措施,通风换气、消防设施完备。
  网吧、歌舞厅室内外环境卫生良好,蚊、蝇、蟑螂防治措施到位。
  (十二)市农委
  1.乡村环境整治工程:配合当地村镇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村镇活动,整治村容村貌,主要街道进行硬化、美化、绿化,清除暴露垃圾及杂物,拆除残墙断壁和废弃建筑物,清除道路柴堆、煤堆、粪堆、料堆,规范堆放建筑材料。指导农户规范处置农药包装物,废旧塑料等废弃物,无散养家禽、家畜,病死畜禽做到无害化处置。
  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工程: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程相结合,引导鼓励农民新建住房时,修建无害化厕所。
  (十三)市扶贫办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工程:结合农村安居工程、人居环境改造工程,把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与居民搬迁工程同步规划、同步配套、同步建设,防止重复建改。
  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纳入机关和企业单位对口扶贫工作任务。
  (十四)市爱卫办
  1.乡村环境整治工程: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卫生村(镇)活动,制定卫生村镇、卫生农户卫生标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指导村(镇)、农户搞好环境卫生,检查督导各项整治任务落实,考核评选卫生先进村镇、卫生先进家庭。
  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工程:加强农村改厕意义宣传工作,制定农村改厕计划,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改厕资金,做好改厕技术培训、指导,收集统计改厕信息,完整改厕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3.社区和街办整治:健全社区街办爱国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和街办社区卫生标准。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采取有力措施防治病媒生物,监督、指导物业管理部门完成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任务。
  4.机关、企业单位和临街门店整治: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健全基层单位的爱卫组织机构,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完善,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整治活动,单位有禁烟标志,食堂、厕所卫生达到有关标准,防治病媒生物措施得力,单位硬化、美化、绿化,室内外环境卫生良好。
  (十五)市旅游局
  大力开展“卫生示范景区”创建活动,制定创建规划,健全景区卫生管理机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景区卫生整治任务。
  环境卫生。景区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施工场地维护完好,美观。游览场所无污水、污物。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污垢、无剥落。景区空气无异味。污水排放不污染地面、河流。不留陈垃圾,跟踪清扫,垃圾清洁器具美观整洁,实用。垃圾箱(桶)有分类,外观整洁,不堆放、不就地焚烧或掩埋。
  餐饮服务。就餐环境和服务态度良好,菜式有特色,规模符合要求,价格合理,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范,餐具饮具分类存放,消毒处理。
  厕所管理。景区厕所布局合理,数量充足,位置相对隐蔽但易于寻找,方便到达并适于通风排污。游客接近景区最大核载量时,需设流动厕所。4A级旅游景区全部设置水冲式厕所,并有残疾人厕位,洁具质量要好,主要游览场所厕所符合标准,厕所外观色彩,造型与景观环境协调,根据景区特点进行装饰与布置,游客集中场所的厕所有专人服务,及时清扫,不得有怪味、不得保存污物。
  (十六)市体育局
  在机关、企业单位和临街商户整治方面:把全民健身运动引向单位、居民区,积极组织、大力倡导各单位做“课间操”“工间操”,增派各种健身活动指导人员,设置多种易于健身、方便群众的体育锻炼器材,指导居民参与各项健身运动。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6月初,各县(市、区)、各部门研究制定卫生创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清洁运动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洁运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6月至10月)。各县(市、区)全面启动卫生创建工作,按照2015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全面整治活动,逐项狠抓落实。组织督导检查,树立典型,召开现场会,交流经验,推进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阶段(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组织验收,评选表彰一批清洁运动先进典型,迎接全省的考核评比,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爱卫会具体负责、清洁办全力配合、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清洁运动多元共治格局。
  (二)建立严格有效的考核奖励机制。由各级爱卫办牵头组建清洁运动督查考评组,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定期通报督查考评结果,并在新闻媒体公布。市政府对开展清洁运动成效显著的县(市、区)、乡(镇)、优秀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
  (三)建立渠道多元的投入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清洁运动的投入力度,同时有效整合部门资源,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参与,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清洁运动顺利实施。
  (四)建立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尤其要注重发挥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老年协会、学生社团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大力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把清洁运动作为创建优美环境、建设美丽临汾的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市爱卫会牵头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督导、检查评比等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开办专栏,深入进行跟踪报道和批评曝光。要加强城乡居民文明知识、健康知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教育,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在全社会形成服从全局齐参与、人人动手搞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分解责任、明确任务、细化职责、制定进度,要建立“月通报,季督查,年评比”的工作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严格追究问责。

  各县(市、区)贯彻执行本方案的情况,请于2015年11月底报市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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