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8]56号
2018年4月7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复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复审工作方案
2018年是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接受复审之年。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健康厦门战略,打造平安、宜居、幸福、文明的厦门,确保高水平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融入“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落实相结合、阶段整顿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实行“条块结合、条包块管、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共同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卫生的城市卫生环境,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复审。
三、工作步骤和任务
我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1、下发《厦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2018年复审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2、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分设医疗卫生和城市建设管理两个工作组。其中,医疗卫生工作组主要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项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组主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
3、4月份召开市迎审指挥部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组织动员全市力量参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1、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小区宣传栏等渠道,全方位加强宣传报道,编印下发宣传材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在进入市区路口、主要街道及车站、机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国家卫生城市”大型宣传牌和电子宣传屏幕。
2、重点开展六个方面工作:
(1)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结合开展第三十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全面治理城乡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重点开展整治“三乱”(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乱扔乱吐等现象以及社区和单位、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开展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专项治理;规范集贸市场和活禽销售市场卫生管理。
(2)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卫生整治: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整顿“六小”(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行业卫生;开展学校卫生和职业卫生专项行动。
(3)强化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制定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整治方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食品窝点;加大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开展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规范牲畜屠宰经营活动。
(4)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各主要媒体设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全面清理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5)加强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严格执行
《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切实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完善计划免疫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计划免疫工作质量;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提高传染病报告和管理水平。
(6)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掌握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发动全市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全体居民,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组织开展全市统一控制行动。
(三)改进提高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1、组织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专项督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严格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2、市迎审指挥部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调研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迎检工作情况进行模拟考评。
(四)巩固加强阶段(9月1日至复审结束)
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继续查缺补漏、整改落实,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全力以赴迎接国家爱卫会的抽查复审。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区、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把迎检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保证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沟通、密切配合,绝不能推诿扯皮。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校师生、青年志愿者等,开展环境整治、卫生保洁等活动,夯实迎审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查缺补漏,狠抓整改
各区、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任务分解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并将自查报告于5月31日前报市迎审指挥部办公室。对存在问题要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整改,确保在6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各项指标基本达到标准要求,在8月31日前全面完成迎审各项准备工作。特别对群众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既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市迎检指挥部办公室和医疗卫生、城市建设管理两个工作组要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和曝光制度,表扬先进,督促后进。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发挥厦门电视台《特区新闻广场》“市民与城管”等新闻点评栏目的作用,对迎审工作进行及时点评。同时,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由于缺乏责任心、工作不力等影响复审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甚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