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2018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卫中医函[2018]822号
2018年10月25日
福州、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市卫生计生委,省疾控中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研究宣传教育中心,省中医药研究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新函[2018]174号)要求,经研究,现将《福建省2018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2018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调查背景
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是指个人理解掌握中医药基本理念、中医药健康生活方式、中医药公众适宜方法、中医药文化常识、中医药信息理解能力,并运用这些知识和能力维护促进自身健康、提高文化素质的能力。
2014年9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共同开展全国中医科普率及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调查工作,首次开展中国公民中医素养调查。2016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开展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全面了解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情况,客观评价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2016年、2017年,我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调查工作,为国家对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的持续跟踪和分析提供了调查数据,也为制定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今年,我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部署,继续开展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
二、调查目标
(一)调查全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工作情况及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二)分析我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影响因素,确定优先工作领域;
(三)评价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工作效果;
(四)提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为制定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查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福建省2018年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指导组(下称“省指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调查工作的指导管理,设置若干协调员、质控员。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研究宣传教育中心(下称“省宣教中心”)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协助调查技术指导。
协调员由委中医药管理处和省宣教中心人员担任,负责相关调查点所在的设区市、各区县调查点的联络工作,统筹监测工作进度,搜集和上报调查材料,协助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问题。
质控员由省宣教中心和省疾控中心健教科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审核确认调查点村(居)、家庭户资料,现场调查、问卷收集整理以及问卷复核等过程的质量控制以及负责抽样、列表和绘图等方面的质量控制。
(二)设区市卫生计生委设立调查联络员,由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科)负责人和设区市的疾控中心人员担任。调查联络员负责密切关注调查工作进展,及时反馈,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助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问题。
(三)调查抽样点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成立现场调查工作组(见附件2),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县(市、区)的调查工作,制定现场调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现场调查,进行调查质量控制,收集、审核并上报调查数据。现场调查工作组包括负责人1人、协调员1人、调查员4-6人,质控员若干、数据管理员1人,工作组成员须责任心强,其中须有一名中医专业人员。
负责人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的分管中医药的副局长担任,负责调查监测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统筹调查工作进度,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问题。
协调员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的中医药工作负责人担任,负责联络本地各抽样单位及调查员、质控员、数据管理员,协助做好调查工作。
调查员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抽调组织,完成绘图列表,收集家庭户信息,确定调查对象,完成问卷调查。
质控员由调查点所在县(市、区)疾控中心或者中医院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对整个现场调查进行质量控制,包括绘图列表、收集家庭户信息、确定调查对象、问卷调查和问卷收集整理等过程的质量控制。
数据管理员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的中医药工作的人员担任,负责调查资料的整理、上报。
(四)调查点所在县(市、区)疾控中心或者中医院作为调查项目承接单位,负责调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调查工作结束后,省指导小组和现场调查工作组自行解散。
四、调查培训
省指导组统筹组织调查培训工作,制定培训方案、编写培训手册、落实培训师资和组织督导等工作。调查培训采取讲授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除培训抽样方法、调查方法、调查表问卷填写、质量控制和相关资料上报等内容外,还开展模拟入户调查。培训期间,要使用进行模拟入户调查的考核,调查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调查工作。
五、调查内容和方法
(一)调查对象。15~69岁城乡常住居民。
(二)调查范围。国家已按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方法(PPS法)抽中我省的10个抽中县(市、区)调查点,省指导组将按照PPS法在每个县(市、区)调查点抽取3个乡(镇、街道)。抽样结果见附件3。
(三)调查内容。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调查对象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主要内容包括中医药基本理念、中医药健康生活方式、中医药公众适宜方法、中医药文化常识和中医药信息理解能力等内容。
(四)调查样本。全省共有10个调查点,每个县(市、区)调查点抽取3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抽取2个村(居)。每个县(市、区)调查点共有6个村(居),全省共有60个村(居)参加调查。
每个村(居)抽取1个片区(约750个家庭户),在抽取的55个家庭户中抽取40人参加调查。每个县(市、区)调查点预计调查240人,全省计划调查2400人。
(五)抽样步骤
1.抽取村(居)。每个县(市、区)现场调查工作组收集每个抽中乡(镇、街道)辖区内的《村(居)名称及家庭户总数信息》(见附件7表1),将村(居)名称、家庭户总数信息上报至省指导组。
省指导组使用PPS法随机抽取2个村(居),并反馈给县(市、区)现场调查工作组。每个调查点抽取6个村(居),全省共抽取60个村(居)。
抽取村(居)之前,省指导组会将家庭户数在750户以下的村(居)与相邻的村(居)进行合并,直到所有抽样单位家庭户总数均在750~1500户之间。
如果乡镇(街道)所辖村(居)人口规模较小,4~5个村(居)合并仍达不到750户的,会将抽样单位户数降低至500户左右。如果仍不能达到500户左右,省指导组将和调查点联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并方案。
2.抽取家庭户。调查点对抽中的村(居)进行绘图列表,并将《家庭户列表》(见附件7表2)上报至省指导组。省指导组在每个村(居)内随机抽取55个家庭户,为抽中的家庭户分配KISH表代码后,填写《家庭户抽样结果及KISH表分配表》(见附件7表3),反馈给各县(市、区)现场调查工作组。
3.抽取被调查人。调查员必须在抽中的家庭户中入户现场,按KISH表方法随机抽取该家庭户中15~69岁常住人口中的1人后,再开展调查。调查至该片区的55个家庭户内完成40份调查问卷为止。
如果在抽取的55个家庭户内无法完成40份调查问卷,则由现场调查工作组负责人和省指导组沟通后,省指导组视情况增加抽样量继续调查,直到完成40份调查问卷为止。
(六)现场调查
1.调查前准备
现场调查工作组制定现场调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调查任务和时间进度。要充分获得当地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支持,做好抽样家庭户预约入户工作。要落实现场调查所需物品,包括:介绍信、工作证、调查地图、家庭户名单、调查员通讯录、照相机和相关表格等。
2.实施调查
调查员根据《家庭户抽样结果及KISH表分配表》开始入户调查,按照调查对象要求,填写《15-69岁家庭成员登记表》(见附件7表4),通过《KISH选择表》(见附件7表5)找到KISH表中指示的家庭成员序号,确定抽取的调查对象。
问卷由调查对象自填完成,如调查对象不能独立完成填写,则采用面对面询问方式调查。
如在工作日、非工作日分别3次不同时间(早中晚)入户均无法找到该户居住人员,则结束调查,记录结果填写列表。
(六)调查资料审核和上报
1.调查资料审核。所有调查点的质控员,审核调查员当日提交的调查问卷。填写《2018年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完成情况登记表》(见附件7表6),提交数据管理员核对,将该表和调查问卷提交数据管理员统一保管。
2.调查点上报调查资料至省级指导组。调查点按照《调查点上报省指导组材料清单》(见附件4)将原始调查问卷、答题卡及相关原始材料统一上报至省指导组。
现场调查完成后,按照调查对象的调查编号,由小到大,将调查问卷和答题卡有序叠放。以村(居)为单位,将答题卡和问卷分别独立归档,在档案袋封面上用签字笔或打印标签,注明调查点具体名称(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答题卡和调查问卷的份数、完成时间;调查点要做好汇总审核。填写《2018年调查点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完成情况上报表》(见附件7表7),经协调员认可后,上报调查点负责人,加盖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
3.省指导组上报调查资料至国家。省指导组按照《省指导组上报国家的材料清单》(见附件5)要求将有关材料统一上报至国家的调查资料接收单位。
省指导组在接收材料后,由协调员核实资料。在完成复核工作后,填写《省级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完成情况上报及汇总表》(见附件7表8),和答题卡原件等相关资料,交由质控员审核,报告省指导组。请示指导组组长同意后,经省中医药管理处审核并盖章,由协调员代表省指导组上报至北京中医药大学。原始问卷由省宣教中心保管。
六、调查质量控制
(一)调查前质量控制。现场调查要严格遵循指定的抽样方法完成逐级抽样,直至抽取调查对象。省级负责培训市级及调查点工作人员,培训使用统一调查方案和操作手册。
(二)调查阶段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调查实施方案开展现场调查。充分取得当地有关机构、调查对象的配合。使用统一的调查问卷进行调查。原则上由调查对象根据自己的理解作答,自行完成调查问卷,调查员不做任何解释。调查对象如有读、写等困难,不能独立完成调查问卷者,则由调查员来询问,根据调查对象的回答情况,调查员帮助填写选项。调查员不能使用诱导性或暗示性语言,如遇被调查人文化水平较低或存在语言障碍时,可作适当解释,但解释要忠于原意。调查员要当场核对问卷,质控人员对当天所有问卷进行复核,并填写质控记录。
除接受国家的督导外,省指导组对全省十个调查点的调查工作进行督导,每个调查点现场督导至少1次。
(三)复核阶段质量控制。省指导组对所有调查点的调查问卷进行复核,复核工作由省质控员组织实施。复核方法为:每个县(市、区)调查点抽取15份调查问卷,采用《省级复核调查表》(见附件7表9)以现场复核和/或电话复核的方式进行复核调查。调查点不合格问卷比例超过3份,则视为该调查点现场调查工作不合格,必须重新进行调查。省指导组负责组织重新调查工作,县(市、区)调查点现场调查工作组具体实施完成。
七、进度安排
2018年10月31日前:各设区市上报各个调查点现场调查组工作员名单;
2018年11月:完成省级培训,具体安排由省宣教中心另行通知;
2018年11月:完成绘图列表、家庭户抽取;
2018年11月-12月:现场调查;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省级复核,上报数据资料。
八、经费支出
调查经费从中央财政中医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经费中支出,由省宣教中心负责经费管理、制定经费使用方案,和调查项目承接单位签订委托调查协议。按照协议给予经费补贴,做好调查工作保障。
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完成现场入户调查、调查问卷的印制及录入、调查设备采购、调查工作人员劳务费以及调查对象的补贴或纪念品。调查项目承接单位要按照财政要求制定标准执行开支计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经费使用。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调查组织领导。各调查点所在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调查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抓好落实落细,切实增强调查质量意识,强化支持保障,用好调查工作经费,确保按时完成调查任务。
(二)加强调查组成员管理。各调查点所在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抓紧抓好现场调查组的组建,加强调查组成员的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做到每个环节有人负责把关,人人职责清楚,每步程序有材料证明,为明确调查责任提供有力依据,切实保证调查质量。
(三)加强调查督促落实。各调查点所在的设区市卫计委,要了解调查工作的进展,主动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困难,认真总结调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告省指导组。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研究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张长宏,联系电话:0591-83378283/13905908441,电子邮箱:
328696275@qq.com,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中路36号高桥大厦9楼(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研究宣传教育中心),邮政编码:350003。
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联系人:谢美美,联系电话:15280422426,电子邮箱:
519138778@qq.com。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许小连,联系电话:0591-8727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