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增强药用辅料标准提高课题研究检验用样品的代表性,确保药用辅料标准的科学、合理和适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积极作用,我委现通过网站公开征集一批供标准制修订用药用辅料样品(见附件)。
请各相关辅料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配合提供符合要求的样品,于2017年10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样品寄送地址”,并尽量按要求提供起草单位所需的相关资料。各相关单位应与起草单位建立联系,以便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加强技术沟通和交流,配合起草单位进行数据验证等。如有其他建议,可与我委联系。
药典委联系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附件: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