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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方城县医药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生物制品”经营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2-26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河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2-26

颁发部门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取消方城县医药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生物制品”经营范围的通知

2008年2月26日

  方城县医药公司:

  日前,我局收到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经营假人血白蛋白药品经营企业生物制品经营资格的报告》(宛食药监稽[2008]6号),鉴于你单位经营假人血白蛋白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人血白蛋白药品经营企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258号)文件要求,取消你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中的“生物制品”经营范围,请你们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来我局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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