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2-12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深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2-12

颁发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的通知

2016年12月12日

各有关单位: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是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日常监督抽检品种,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的通知》(深市监食[2015]285号)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局抽检细则、近年标准更新情况、监管工作实际需要进行了更新优化,根据SC发证产品类别,将原有的28大类食品扩充为33大类食品,并在前期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最终形成严于国家局、省局的具有深圳高质量、高标准特色的新版抽检细则。

  现予以印发,细则具体内容参照附件2,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