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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中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1-28

发文字号

渝中医[2013]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1-28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中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中医[2013]8号

2013年1月28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第三军医大学各附院、解放军三二四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职工医院:

  现将《2013年中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中医工作要点

  2013年我市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全国中医工作和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实现全市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

  一、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良好环境
  (一)全面落实新出台的中医药医疗保险政策。协调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论证和评估,尽快制定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院内中药制剂品种和中医药传统诊疗服务项目目录,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同时,建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医保优惠政策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中医特色优势发挥。
  (二)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和专家顾问团的作用。召开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会,研究协商中医药政策措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药资源普查试点等重要事宜,争取各方支持。组织中医药专家顾问团成员开展视察调研,了解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发挥专家的咨询和参谋作用。
  (三)开展专项调研,提供决策依据。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全市中医药人员现状专项调研,掌握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服务提供情况和中医药人员数量、学历职称结构等,摸清家底。开展中医药发展状况研究和中医药统计指标体系研究,为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

  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制定实施《关于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召开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会,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订《目标承诺书》,层层落实目标任务,适时开展提升工程实施情况阶段性评估。
  (五)建设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完善500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配备中医类别医师,配置中医诊疗设备,运用中药饮片、针灸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中医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六)继续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推进巴南、长寿、大渡口、綦江等地区农村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力争南岸、奉节等2-4个区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七)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推进渝中区等6个区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开展,开展江北等4个区县国家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地区阶段性总结工作,举办13个医疗机构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服务工作研讨会,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

  三、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八)推进中医专科建设。推进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抓好1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抓好市级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及评估,组织开展新一轮市级“十二五”重点专科申报工作。
  (九)加强中医药急救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组织中医医院参加全市卫生应急演练,加强中医药参与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治工作,出台《重庆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评价标准》。做好市中医院等4个国家中医药传染病防治基地的评估,加强中医药应对甲型流感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认真做好250例中医药免费治疗艾滋病工作。
  (十)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加强中医队伍建设,加强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创建2-4所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四、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十一)大力推进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永川、江津、丰都、长寿等中医医院13.46万平方米改扩建工程并投入使用;加快涪陵、江北、潼南、云阳、合川等中医医院20.51万平方米改扩建工程。
  (十二)稳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对江北、梁平等20个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指导,指导区域中医药资源配置工作,推动试点地区公立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改革同研究、同实施、同监督检查。加强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建立县级以上中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十三)加强单病种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优势病种临床路径管理,逐步增加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增加单病种首付费病种数,降低费用。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落实便民、惠民各项服务措施。

  五、加强中医医院管理
  (十四)继续推进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做好永川、铜梁等中医院三甲医院及黔江、长寿等中医院二甲医院创建工作。开展4年以上的二甲中医医院复评工作。推进万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做好国家组织的中期评估工作。
  (十五)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在全市中医医院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继续开展中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加强中医医院医疗技术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审批。落实有关规定,配好配齐中医药人员。

  六、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十六)继续推进中医药学院筹建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调研论证,完善筹建方案。做好中医药高级人才引进和中医药专业学科建设工作,为筹建中医药学院打基础。
  (十七)启动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标准、基地认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首批培训住院医师(全科医师)80-100名。对2012年住院医师规划化培训基地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新建培训基地3-4个。继续做好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县级中医技术骨干临床进修项目人员选派、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
  (十八)加强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实施第五批全国和第二批市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第三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检查评估。启动国家局中医药传承博士后工作。开展市级中医药高级人才培养项目考核验收。组织申报全国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活动。

  七、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十九)加强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中医皮肤病学等3个通过中期评估的国家局重点学科,要改善人才结构、加强基础研究,突出中医特色,提高学术水平。启动实施药用植物学等4个第二批重点学科的建设。评审验收二级中医药实验室,组织申报国家三级实验室。总结6个市级重点学科建设成绩,展示学科建设成果。适时召开学科建设研讨会。
  (二十)严格中医药科研项目和成果评审管理工作。制定《重庆市卫生局中医药科技成果评审管理办法》,开展2011-2012年度中医药科技成果评审。发布2013年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指南,明确项目资助重点和数量。推进优势病种研究。进一步加强局级科技项目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严格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力争项目结题率达80%以上。
  (二十一)继续实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全面完成第一批18个区县的普查任务。组织开展第二批12个区县资源普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召开普查工作启动会,开展多层次人员培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汇总普查工作资料,形成普查工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

  八、加强全市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
  (二十二)探索建立中医药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关于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意见》。认真践行中医医院宗旨、院训、制度和行为规范,充分发挥文化对中医机构各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在世界传统医药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二十三)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宣传工作。继续开展“特色中医巴渝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组织宣讲骨干开展巡讲,历练队伍,走近群众。加强《中国中医药报》重庆记者站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提高稿件质量,扩大媒体覆盖面。

  九、推进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二十四)加强中医药依法行政。做好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准入,医师资格注册、变更、定期考核等相关工作。严格中医广告审批,联合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强化中医药监督职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秩序。
  (二十五)加快中医药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我市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开展中医药标准化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完成1000名中医临床骨干、针灸等中医药人员标准化相关知识培训。继续开展中医药标准应用评价工作。完成国家指定的15个常见病种中医临床诊疗指南应用评价,开展3个病种中医临床诊疗指南修订。
  (二十六)推进中医信息化建设。完成14个重点区县中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完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医药项目预算动态监控平台的建设任务,搭建省、区县两级监控平台,开展相关人员培训。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监控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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