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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29

发文字号

晋药监办〔2021〕32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正文内容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案卷评查在执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省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为目标,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找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分析原因,强化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二、评查范围

        2019年1月1日以来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药品行政处罚重点评查以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作为处罚依据的案件。

        三、评查标准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移送司法机关;案卷的制作、管理是否规范。详见附件一。

        四、评查方式和步骤

        本次案卷评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书面评查为主的方式进行。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2021年4月开始,至2021年10月结束。分5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4月1日—4月20日)。各市局、综改示范区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案件评查工作方案,细化分解评查任务,4月20日前将评查工作方案和评查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上报省局。

        (二)全面自评(4月21日—5月31日)。各市局、综改示范区局对辖区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的“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评、自纠,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5月31日前将评查情况和辖区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目录上报省局。行政处罚案卷目录模板见附件二。

        (三)重点抽查(6月1日—8月31日)。省局根据行政处罚案卷目录,每个市随机抽取10卷行政处罚案卷,组织省局相关各业务处室进行集中书面评查。

        (四)总结通报(9月1日-9月30日)。省局将对自查、抽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评查中发现的优秀案例及先进做法予以展示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五)整改提高(10月1日-10月31日)。各市局、综改示范区局认真剖析自身查找的问题和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案卷评查是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各市局、综改示范区局要高度重视,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评查取得实效。省局将案卷评查结果纳入药品安全考核,对各市局进行考核。

        (二)认真自评,扎实整改。各市局、综改示范区局要严格按照案件评查标准和要求,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执行效果等全面自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错案、瑕疵案等有问题的案件,要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开展查究整改工作。在自查整改中,要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整改措施扎实有效。

        (三)全面总结,健全机制。各市局、综改示范区局要充分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药品行政执法水平。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电话:0351-8383535(兼传真)

        电子邮箱:71524562@qq.com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  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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