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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2-07-01

发文字号

赣医保字〔2022〕19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江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22-07-01

颁发部门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正文内容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我省法治医保建设的重要之年。今年法治医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全面建设“六个江西”的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医保,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精彩华章贡献医保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把准法治政治方向

(一)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今年普法学习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局党组中心组、医保大讲堂、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等平台作用,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组织学习和运用工作,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责任部门:法规财务处、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

(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标提升法治力 奋进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活动,以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实施项目化、清单式推进,着力补齐法治医保领域制约短板,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全力提升法治能力水平

(三)提高立法质量效率。注重依法、科学、民主立法,加快《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立法进程,及时提请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加强宣传解读力度,推动《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落地落实。(责任部门:法规财务处、基金监管处、办公室,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四)加快出台《法治医保实施意见》。牢牢把握法治医保建设的正确方向,加快形成法治医保建设的完备体系,切实筑牢法治医保建设的组织保障,确保到2025年全省医保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质效有效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不断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各地法治医保建设协同推进,为争创新时代医保“第一等的工作”彰显法治力量。(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五)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组织开展飞行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提升执法案卷评查质量。强化人员、经费、技术配套保障,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深入推进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责任部门:基金监管处、法规财务处、省医疗保障监测中心)

(六)强化权利制约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认真落实《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办法》《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管理办法》,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充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力量,切实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助推医保事业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精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认真贯彻《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七)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局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提高行政应诉能力。(责任部门:法规财务处、办公室)

(八)深入推进考评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开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纳入机关处室(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对下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检查或专项督查,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实效。〔责任部门:法规财务处、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局属各单位〕

三、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发挥法治引领作用

(九)深化“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综合窗口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与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和“好差评”工作。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异地通办”,完善政务服务帮带办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暖心代办服务。(责任部门:法规财务处、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十)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畅通市场主体意见受理反馈渠道。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措施,增强制度刚性约束。(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财务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十一)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完善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依法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源头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科学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依法有序开展监测预警等防控工作。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责任部门:办公室、医药服务管理处)

四、推动全民守法,全力夯实法治基层基础

(十二)全面实施《江西省医疗保障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精准把握普法重点,认真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精确指导普法对象,注重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特殊地区和特殊人群法治素养。精心打造普法亮点,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和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以及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全时普法。(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十三)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落实《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江西建设。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提高行政调解质量。坚持“三调联动”,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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