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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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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上海市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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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201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2月3日
2019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2019年,上海教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服务上海加快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聚焦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教,推进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提升、内涵发展,加快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三全育人”
1.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握课堂主渠道主阵地,加强集体备课和师资培训,将新思想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德育课)教学。创新运用网络、主题班会、社会实践等载体,提升育人效果。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组织学生进入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实施上海高校思政工作“三圈三全十育人”综合改革,启动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
2.加强高校思政工作。研制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成立上海大中小学思政课(德育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一体化指导推进全市学校思政课建设。加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课程思政”领航计划,建设一批示范学校、示范学院、示范团队和示范课程。推进辅导员队伍规范化建设,研究推进辅导员队伍职务评聘科学化,为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供制度支撑。研制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意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各校整体教学计划。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力度,推进高校把以志愿服务、公益劳动为内涵的社会实践纳入培养计划。推进民办高校党建与思政创新行动计划建设。
3.加强中小学德育。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推进学科德育协同研究中心建设。完善市、区、校德育骨干教师三级培养培训机制。举办长三角和上海市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确保各校按课程计划要求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配齐配强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等骨干团队建设,提高全体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民办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全覆盖。
4.推进校外教育和家庭教育。完成上海校外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任务,启动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制订工作。召开校外教育工作会议。加强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社会实践工作,推进中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全覆盖,动员社会力量扩大社会实践基地规模、丰富岗位数量,加强校外社会实践基地教师队伍培训。推进市、区两级家庭教育指导和研究中心建设。开展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选,推动研制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站点标准。开展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探索构建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课程和培训机制。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微课程建设。加强对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推动建设目标明确、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大中小一体化劳动教育体系。
二、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5.召开上海教育大会。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筹备召开上海教育大会。出台《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和上海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行动计划,对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近期和中长期目标任务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制定上海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体系,对教育改革发展进行过程监测。
6.落实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召开上海教育综合改革部市会商会议,部署年度共建重点。整体推进“市—区—高校”教育综合改革,凝练和推广改革制度性成果。加强与兄弟省市合作交流,在教育对口交流地区开展改革经验交流辐射,分层分类推广制度性成果。
7.推动长三角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落实三省一市战略框架协议和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各项任务,以重点项目为依托,推进长三角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强与江浙皖三地的沟通协调,组织召开第十一届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会议,提升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整体水平。推进2019年度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市级统筹项目保障计划和基层特色项目支持计划,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与评估。推进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区域教育现代化进程。构建长三角地区教育督导合作机制,共享教育督导信息和专家资源等。
8.优化高校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上海市院校设置“十三五”规划,推进新建艺术类、旅游类等应用本科院校,以及符合条件的民办高职院校申请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试点等工作。研究制定“五年一贯制”职业院校试点建设工作方案,遴选若干所学校启动试点建设工作。推进相关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和共建工作。
9.推进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高校“十三五”建设,指导推进上海大学延长校区建设改造工程、上海海洋大学新建游泳馆、上海健康医学院综合医技实训楼工程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拓展工程等项目建设。指导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推进浦东校区建设,指导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推进奉贤校区建设,指导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推进浦东新校区建设。做好市属公办高校整体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租金补贴工作。指导各区推进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项目建设,加强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塑胶场地建设管理。
10.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优化院校专业组设置,完善高校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工作。进一步优化艺体类招生工作。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和评价分析研究,推进高考英语题库建设。推进中考改革。研究出台初中理化实验室考场建设标准、英语听说测试考点建设标准。启动中考报名录取系统研发工作。
三、强化区域协同,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1.完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制定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指导各区推进托育服务的规划布局和科学育儿指导站建设。加强托育人员队伍建设。在推进市政府实事项目基础上,新增一批普惠性托育点。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大部门合作和联合监管力度。推进科学育儿指导,办好“育儿加油站”“亲子嘉年华”等公益指导活动。
12.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制定落实关于本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第四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制定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完善托幼园所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估办法,启动新一轮市示范性幼儿园认定评审。组织实施幼儿园课程领导力项目。开展特色民办幼儿园创建活动。研制激发幼儿科学探索兴趣的玩教具和相关活动方案。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推动学前特教点的设点布局,在每个街镇建设学前特教点。出台《上海市幼儿园装备规范》。
13.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远郊地区倾斜和布局。完善城乡一体化资源配置,指导和督促各区完成年度义务教育“五项标准”确定的项目。贯彻执行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实施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中期评估。开展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启动紧密型学区集团创建评估。推进新优质学校新一轮集群发展。推进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出台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出台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文件,指导区、校因需提供课后服务。
14.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推进特色高中创建工作,开展特色高中展示活动和命名评估工作。制定出台上海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深入推进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推进高中生研究性学习认证工作。编制上海高中学校建设标准。研制区域课程管理平台建设标准并在全市逐步推广。
15.推进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实施《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编制特殊教育学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深化医教结合,推进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完善特教中招制度,促进特殊中职教育内涵发展。抓好内地民族班德育、教研活动,研究加强民族班思想政治教育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途径和方法,促进内地民族班持续稳定发展。
16.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推进国家统编三科教材的落实。加强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建设。完成普通高中非统编教材的国家初审及上海试教试用工作。推进上海市二期课改义务教育阶段基础型课程非统编教材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教材编制和审查机制。总结第二轮学校课程领导力行动项目经验,启动第三轮学校课程领导力行动研究和实践。开展高中国际课程班办班年检工作,推进国际课程本土化实施,做好国际课程试点阶段总结。推进高中慕课资源开发和学习应用。实施第二轮儿童学习基础素养试点。开展个性化学程和学分制管理项目试点工作。深化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扩大小学低年级主题式综合实践课程试点,研制2018年初中绿色指标评价报告,开展2019年小学绿色标准评价。实施上海市基础教育环境质量评估指标综合测评。研制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17.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落实《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依法规范职业教育发展和治理。探索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和改进中高、中本和高本贯通培养工作。研制中高职贯通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指导手册,推进人才培养方案一体化设计与实施。推进普职相互融通,组织开展2019年度职业体验日、暑期职业体验微夏令营等活动。开展职教集团运行绩效评估试点。
18.优化职业教育专业布局。出台进一步实施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的指导意见。完成示范性品牌专业和品牌专业验收。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等领域加快布局新兴专业。优化调整专业结构设置。做好2019年新设专业网上登录备案和管理工作,完善专业设置动态数据库,开展新设专业中期检查评估。
19.强化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推进实施中职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扩大现代学徒制试点规模,推动建立校企双主体育人激励机制。启动第七批“双证融通”试点工作。创建上海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首批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开发精品课程,推进高职市级教学资源库建设,优化平台建设及服务功能。开发和实施网络课程、开放课程,建立长三角中职网络课程优质资源共享及运行机制。组织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五届校本教材展示交流评比活动。开展“匠心匠艺”优质课堂建设。推进中高职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开展“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活动。
20.夯实中职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对实训中心的分级分类指导与管理,提升开放实训中心信息化能级。完成12个专业实训教学建设指南编制。推进中职图书馆建设。组织参加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八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开展2019“精彩一刻”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能力竞赛。启动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八届教师教学法交流评优活动。
21.发展一流高等职业教育。出台《上海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建设试点方案》,支持推动一批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进入国内一流,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上海高职教育“名校”“名专业”。做好《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开展2019年高本贯通试点专业申报工作。推进上海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对试点院校开展诊改复核。
五、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22.推进国家“双一流”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引导,完善评价和激励制度,创新部市共建机制,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开展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中期评估,做好新一批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工作。出台《关于推进高校分类发展实施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方案》,启动试点建设工作。深化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内涵建设,促进学科加大高水平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强化高水平科研基地建设,承接国家和区域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学科动态监测,不断提升学科创新能力。
23.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指导高校优化科研布局,参与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指导高校汇聚资源,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服务支撑科技创新集聚区建设。落实国务院、上海市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的要求,指导高校修订科研管理相关制度。落实部市共建科创中心框架协议,指导相关高校开展前沿科学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等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指导相关高校创新体制机制,鼓励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与市场化专业机构加强合作,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24.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实施2019年上海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开展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检工作。对接行业标准和需求,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开展2017-2018学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编制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8-2019年)。
25.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指导和支持高校推进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建设项目,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一流本科专业,推进各类专业认证。继续开展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与改革,加强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上海高校重点课程、优质在线课程、全英语示范课程、精品示范课程、本科重点教改项目等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改革。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以“互联网+”大赛、“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等为平台,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督促指导高校健全教材选用审核机制。
六、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加强教育培训市场监管
26.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建设。实施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人文行走项目。推进百万在岗人员学力提升计划。推进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发展,面向在职人群大力开展多类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通过学分银行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分互认与融通。推动第三轮社区学校内涵建设。推进上海市民终身学习需求与能力监测工作。开展上海市第十五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第五届上海市民诗歌节、上海市民诵读节等活动。
27.加强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推动老年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依托老年教育学习卡,实现“一人一账户”的老年人学籍管理制度。推进老年教育三类学习点建设。全面推进老年教育兼职教师注册制,提升老年教育兼职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开展区级老年大学内涵建设。推动老年教育慕课微信平台建设,创新发展老年教育移动终端学习模式。推动社区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开展分层培训。推进社区教育志愿服务品牌建设。
28.完善教育培训市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对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与本市有关教育培训市场管理的要求,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优化审批流程,健全监督与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资金安全管理,研究第三方监管与履约责任保险制度。完善管理平台,提升平台功能与服务实效。研究建立信用管理机制,通过联合惩戒与激励促进培训机构规范。研究制定在线教育机构备案试点条件与办法,推进在线教育培训的规范管理。
七、坚持分类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29.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健全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举措,指导现有学校有序过渡。有序推进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办学秩序工作。开展民办中小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升级上海市民办教育管理系统,完善模块功能,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能级。完善民办高校财务监管系统,加强民办高校资金资产管理。完成上海市民办高校2018年度检查。
30.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推进民办高校教师管理平台、民办教育人才培养平台、市级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平台、长三角地区民办教育协同联动发展平台、部市共建民办教育发展平台建设。开展第三轮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开展上海市第三期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研制上海市民办高校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方案,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公共实训中心建设。
八、深化人事改革,发挥教师队伍建设基础作用
31.推进人事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绩效工资改革,发挥激励作用。细化职称制度改革,指导高校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建设。深化本科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完善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流动机制,优化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扩大兼职教师试点范围,加大乡村教师支持力度。
32.促进尊师重教氛围形成。研究建立教师分类评价体系。完善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评聘管理办法。健全人才荣誉表彰制度,做好各类人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发挥上海高校人才工作联盟作用,探索建立区域性高层次人才流动补偿机制。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深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研究建设教师师德师风荣誉体系。加强市、区两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推进第四期“双名工程”。探索建立“人人有团队”的教师团队发展机制,出台教师培训标准和内容框架。
33.强化各层次人才引育力度。加强青年英才专业发展体系构建和平台支撑,实施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推进国内访问学者、国外访学进修、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和产学研践习等项目计划。深化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学科研启动资助工作。完善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提升师资博士后支持力度。推进高校青年英才揽蓄工程实施。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师范类专业认证制度,完善师范院校(专业)与中小学(幼儿园)互设基地、互派教师。扩大试点实施区管校聘机制,完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和教材。实施中青年教师海外访学研修计划。推进大中小幼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扩大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模。
九、统筹教育资源,提升教育对外开放和信息化水平
34.提升教育对外开放的能力。立足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外交战略,发挥人文交流及智库建设的“桥头堡”作用,深化实施“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等项目,进一步发挥上海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作用。加快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机构——上海国际教师教育中心和国际剧协总部落驻上海。发挥上海高校孔子学院工作联盟的作用,落实上海市推进孔子学院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推动上海高校孔子学院(孔子课堂)特色发展、质量提升。
35.提高教育对外开放的质量。加强本市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基层党建和思政课督查工作,落实上海高校“双一流”理工农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备案制,鼓励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整体质量。继续扩大本市国际学生规模,建立高校来华留学生分类指导机制,加强来华留学生的结构优化、课程建设和管理服务。完善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机制。组织第11届“上海教育展”,实施“上海暑期学校”和“一带一路”教育培训等项目。鼓励和支持本市有条件的高校和中小学校“走出去”办学,扩大上海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建立高效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市教育领域活动的依法监管。
36.拓展教育对外开放的领域。继续做好中英、中美、中法、中俄、中欧、中德、中印尼、中南非、中印等人文交流机制工作。拓展上海与各国家友好城市之间的教育合作交流。推进“中英数学教师交流项目”,实施“上海高校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支持高校加强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实施中小学校非通用语种教学,加强中小学的国际理解教育。
37.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推动沪港大学联盟工作,落实合作项目。推进港澳中小学姊妹学校平台建设,将平台建设工作和基础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和强校工作相结合,增加结对数量。举办全国港澳大学生中华文化知识大赛。举办长三角和港澳台基础教育论坛。组织开展台湾籍教师培训项目。
38.促进教育信息化发展。深入推进上海市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上海教育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归口管理、绩效评估和标杆示范工作。建设上海教育云,实现教育云网融合,推动部分单位试点运行。实施推进“一网通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逐步将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总门户,开展教育系统数据整合工作,逐步将部分收费项目接入上海市公共支付平台,研制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网络环境建设标准。完善上海大规模智慧学习平台,推进各级各类教学资源开发和移动学习应用。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完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加强“上海教育”门户网站和办公系统安全及技术管理。
39.推动信息化与学校育人工作的深度融合。开展各类信息系统的整合,建立市、区、校相衔接的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数据归集、管理。加强教育数据在教育管理与教学各环节的利用,推进学生数字画像建设与个性化学习指导,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支撑作用。推进实施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培育工程。推进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与普及应用。完善学前教育教学与教育管理信息化体系,做好学前教育课程资源库建设,建设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优化托育服务信息平台,提升“育儿周周看”网站服务能级。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学籍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平台。总结评估数字教材应用试点推广情况,加强数字教材建设,推进专题教育、知识图谱、一师一优课(部、市优课)等数字数学资源平台建设。开展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评估等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应用。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网络课程建设。
十、培育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0.加强学校体育与卫生工作。构架学校体育艺术“一条龙”布局,推动体育美育高水平发展。推进高中“专项化”体育课程改革全覆盖,继续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实施,指导做好小学体育增加1课时的实施工作。推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测试。研制学生体育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并推进体育素养示范区实施。推进出台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布局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管理办法。推进冰雪项目、电竞教育等新兴项目建设。推进各区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中心、各运动队联盟、市级各单项体育训练基地建设。推进学校食品原材料追溯工作。印发《上海市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行动方案》,加强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推进中小学健康课程建设,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推进中小学“食育”工作,编制相关指南。
41.推进学校艺术工作。推动文教结合项目建设。出台学校艺术特色项目建设工作意见和管理办法,推进试点区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建设,加强学校美育质量检测和督导。推进中小学艺术课程改革试点。建设“互联网+”美育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开展“篆刻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推进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校建设,开展互联网+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平台“指南针2.0”项目建设。推进学生艺术团及联盟品牌建设。筹划中亚五国青年学生艺术节。参加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上海市青少年民族文化展示活动、上海国际艺术节校园行、上海市学生新年音乐会等。召开全市美育工作推进会。
42.推进学校科普工作。推进青少年高校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建设,组织评选新增实践站点,试点科学实践工作站初中站点建设,完善青少年科学研究院建设。开展“明日科技之星”评选等青少年科技项目活动,推动青少年科技知识普及工作,开展学校科普老师能力专项培训。推进学校垃圾分类管理、馆校合作、自然保护周、我爱集邮、科普进校园等工作。
43.推进学校后勤工作。完善学校后勤现代化建设标准体系,推进学校后勤质量评估中心体系建设。加强校园基础生活设施改造和新能源技术应用。推进智慧后勤建设、校园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推动“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绿色学校示范创建工作。启动中小学生态文明课程优秀案例激励计划,开展校园生态环保教育微实践区建设。加强对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后勤工作的指导。
4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研制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活动场所装备指南,组织编写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绘本,加快推进区、校公共安全教育体验场所建设。研究制订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范指标体系,推动各区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推进市、区视频安防监控平台建设,优化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开发及应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工作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建立上海市工读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推进大学生安全在线教育与标准化考试,开展大学生平安志愿行动,制定高校技防发展“十三五”规划验收标准,推进高校智慧安防建设。完善高校学生食堂运行监测体系和食品安全可追系统建设。
45.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学生资助工作。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国家与本市需要的重点领域就业创业,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就业指导精准服务,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有效开展职业生涯发展教育,探索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开展学生资助规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精准资助,推进资助育人。
十一、推进依法治教,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
46.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工作。推动《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开展《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校外教育促进与保障条例》等立法调研工作,持续加强“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建设。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发布市教委现行年度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加强对高校信息公开、区教育局和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
47.加强教育依法治校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高等教育“放管服”工作,推进相关高校深化实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持续做好依法治校创建与认定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标准校创建工作。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做好规范教育收费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相关工作。启动全面依法治教实践区创建工作。以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核心,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各类宪法、法治宣传教育以及普法品牌活动。
48.推进教育督导工作。做好年度“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推动本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工作。开展对区政府依法履职的综合督政。开展《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开展小学“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开展初中强校工程实施情况督导调研。研究制定《上海市普通高中发展性督导实施意见》。开展高校分类评价工作,形成2019年度高校分类评价结果。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监测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开展区域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强化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及人民教育督察员队伍建设。举办第二届上海教育督导论坛。
49.加强教育投入与审计工作。深化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研究高校生均培养成本,研究制定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高校房产出租出借行为,扩大高校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双一流”建设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完善绩效管理措施办法,推动落实并探索创新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多层级审计监督体系。继续推行审计全覆盖,加大对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市属高校内部审计评价工作。强化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探索审计结果公开。
50.深化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深化教育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整体推进教育对口7省20地州帮扶工作。落实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和“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加强双语教育、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做好帮困助学工作,探索与对口支援学校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支持两地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学科人才交流,携手开展帮扶协作。深入开展“1+11”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支持遵义融入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促进遵义基础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依托沪喀、沪果、沪遵、沪滇职教联盟,推动当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51.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依法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监测,组织中学生开展公共场所“啄木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承办2019年全国中华经典诵读大赛,遴选建设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推进学生阅读推广行动,加强“书香校园”建设。做好普通话水平、汉字应用水平、实用汉语能力等测试工作。推动建设上海方言文化展示体验馆。编写出版《上海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报告(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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