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威海市“十佳医生”、“十佳护士”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4年5月22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国家级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局)、社会事业局,南海新区管委办公室,市直各医疗机构:
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医护人员精医济民的高尚精神,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决定联合评选表彰第二届威海市“十佳医生”、“十佳护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数量及推荐范围
共表彰“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各10名。评选推荐范围为全市在一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医护人员。从事医护工作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为人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威信高。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神圣职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操守。
3、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真诚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医患关系和谐,服务“零投诉”。
4、业务精湛,服务优良,肯于钻研,勇于创新,工作成绩卓著。近五年未发生医疗事故,无责任医疗纠纷。
5、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援外、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勇挑重担,甘于奉献,表现突出。
6、廉洁行医,严于律已,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评选活动于5月下旬启动,6月下旬结束,历时1个月左右,主要分6个阶段实施。
1、宣传动员(5月下旬)。通过市级主要媒体及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提高社会知晓率,扩大参与面,确保代表性。
2、推荐人选(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31日)。采取组织推荐、联名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并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汇总上报。市直医疗机构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负责汇总上报(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人选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3、确定候选人(6月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上报人选进行初审,研究提出“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候选人各20名。
4、确定拟表彰对象(6月上旬)。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事迹简介通过报纸和网站向社会公布,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网上投票和报纸投票,投票结果分别占总成绩的15%;向100名市级“两代表一委员”、100个市及区市部门发放候选人事迹和选票,投票结果分别占总成绩的20%;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卫生管理人员及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等组成评选委员会,在充分了解候选人情况的前提下 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占总成绩的30%。将5方面投票结果相加,分别取前10名作为第二届威海市“十佳医生”、“十佳护士”拟表彰人选。
5、公示(6月14日至6月20日)。通过威海日报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6、表彰(6月下旬)。医师节前夕,召开表彰大会,对“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进行表彰。
四、奖励办法
第二届威海市“十佳医生”、“十佳护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联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与晋职、晋级、竞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挂钩;作为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知名度。
五、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社会参与、群众公认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将医疗卫生队伍中最优秀的医护人员推荐上来。要注重向长期在基层工作和艰苦岗位工作的医护人员倾斜。要结合推荐评选工作,选树一批医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大医精诚、仁心仁术、尊重生命、精益求精的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进一步推动行风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行业。
各区市、市直医疗机构推荐名单确定后,请认真填写推荐排序表,连同《威海市“十佳医生”推荐和审批表》、《威海市“十佳护士”推荐和审批表》(双面打印,简要事迹字数不超过800字)及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于5月31日前报市卫生局政工科,同时上报电子版。事迹材料要着重突出事迹,言简意赅,真实感人,字数不超过2000字。
联系电话:5300009,邮箱:
whwszg1203@163.com。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附件2:第二届威海市“十佳医生” 推荐和审批表(略)
附件3:第二届威海市“十佳护士” 推荐和审批表(略)
附件4:推荐第二届威海市“十佳医生”排序表(略)
附件5:推荐第二届威海市“十佳护士”排序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