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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02

发文字号

粤经信办函[2017]30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8-02

颁发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研修班的通知

粤经信办函[2017]300号

2017年8月2日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国家有关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工作部署,为加快我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提高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委委托广东工业大学于8月17日到18日在广州举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研修班。现将通知转给你们(见附件1),请各地积极发动本地区医药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本期培训班中经信部门参加培训人员不得超本期培训总人数的10%),于8月9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反馈给广东工业大学,报名人数满即截止报名。

  (联系人:广东工业大学会务组 陆林苇、王少瑜,电话:13286886966、13246859253,报名邮箱:gdut_bd@163.com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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