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监督便字[2017]1号
2017年2月13日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省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各项工作。
附件: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健康江苏建设、深化医改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改革完善卫生计生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加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度,努力推进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
改革完善卫生计生监督体制,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组织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卫监督[2016]17号)的贯彻落实,按照“职责明晰、执法有力、廉洁高效、覆盖城乡”的原则,加快推进和完善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人员配置标准,有效整合基层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监督力量,全面提升基层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制订实施《江苏省卫生计生监督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保障措施的落实,打造升级版的江苏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夯实基层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网络。
二、强化机构管理,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
强化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内部建设和管理,修订完善各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程序规范、内部工作流程、队伍管理等制度,扎实开展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执法案卷等专项稽查,加强上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对下级的工作督导,促进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细化、量化卫生监督员考核奖励、晋职晋级等绩效评价指标。推广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的说理式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措施,规范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推进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执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开展
《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艾滋病防治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组织全省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分类管理为手段,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美容、中医服务等专项整治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等专项监督检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的开展。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点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监测,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组织制定并实施《江苏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履行法定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切实做好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积极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等工作。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增加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等服务供给。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开展职业病诊断鉴定培训、考核,提高基层职业病诊断鉴定水平。加强全省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五、提升执法能力,展示卫生计生监督新形象
严格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员管理,凡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均需经市级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合格、省级聘任授予卫生计生监督员证后方可从事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启动卫生计生监督人才培养工程,开展新一轮全省卫生计生监督员执法资格、业务技能的全员培训计划,对所有卫生计生监督人员开展规范化培训。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专家库、首席监督员、后备人才库等建设,定期开展各专业专家库的培训、考核。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卷和典型案例评查,加快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规范化和积极实施,编制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操作流程、规范文本,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到实处。弘扬“公正廉洁、科学严谨、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卫生计生监督职业精神,加强卫生计生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落实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格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六、创新监管方式,拓宽卫生计生监督新思路
完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下放的许可审批事项跟踪指导和督查考核,加强对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配套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研究出台具体方案,细化监管措施,形成上下协同的监管体系。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方式。加强卫生计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江苏省卫生计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南(2016-2020年)》,会同相关部门推行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审查制度,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完善“智慧卫监”的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手持执法终端,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探索在线监测、移动执法、“互联网+”综合监督在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辐射防护等方面的广泛使用,有效通过预警、监控、评估等为卫生监督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利用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实现卫生监督人员教育、管理相对人培训、社会宣传等应用,加强贴近公众生活的有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标准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强化对基层指导服务,针对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议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