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次预警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4-16

发文字号

湘教办通[2007]3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湖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4-16

颁发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次预警通知》

湘教办通[2007]33号

2007年4月16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次预警通知》(教体艺厅[200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对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特别要加强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确保师生健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次预警通知

  教体艺厅[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卫生部3月12日公布了今年2月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位的包括肺结核、痢疾、麻疹,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位的包括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其中呼吸道传染病有明显增长的趋势,麻疹病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68.43%,风疹病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33.87%。我部历年收到的各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也表明,春季是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水痘、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在学生中高发的时期。

  为预防控制呼吸道传染病流行事件在学校发生和蔓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我部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时进行工作部署,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学生防病意识和能力。要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并在其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呼吸道传染病防控重点

  1.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

  2.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3.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避免飞沫污染他人。患者在家或外出时佩戴口罩,以免传染他人。

  4.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

  5.学校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每天应开窗通风数次,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6.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不得已必须去时,最好戴口罩。

  7.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也可减少感染的机会或减轻流感症状。

  8.防控呼吸道传染病,关键要做到 “四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建立学校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早期发现传染病非常重要,特别是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因此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或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建立学校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告知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
  (2)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作好相应的防控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