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9·15”食品药品质量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食药监办[2004]23号
2004年8月26日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9·15”食品药品质量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方案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今年的“9·15”食品药品质量日活动,务求实效。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9·15”食品药品质量日活动方案
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为搞好2004年“9·15”食品药品质量日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宣传系统新职能、展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为重点,以政府为依托,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牵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相关单位的协作作用和社会各界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涉药单位的质量意识,以及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人重视食品药品质量,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氛围。这次全省食品药品质量日的主题是“饮食用药安全关系你、我、他”。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今年活动的重点是:全面宣传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和涉及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主要职能,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的重心要延伸到社区和农村。活动的时间可以是系列活动,不仅仅局限于9月15日这一天。活动的形式可以丰富多彩,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省局鼓励创新。
(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置宣传栏、假劣食品药品实物展、散发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到社区、乡村,宣传职能和法规,宣传鉴别假劣食品药品常识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成果等,吸引广大群众关心和参与。
(四)充分调动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涉药单位的积极性,在主要街道或单位门前悬挂标语、制作宣传板、咨询服务台等广泛进行宣传。
(五)9月15日,省局要求以市(地)、县(市)为单位,采取中心城市带动乡村的方式,市(地)在所辖区域有影响的中心地带举办大型活动。在活动中要主动邀请有关领导、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新闻单位参加,并组织好中心会场的宣教活动。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食品药品质量日活动是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通过“9·15”活动营造强大的声势,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工作,了解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了解我们队伍的素质,向全社会展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良好的形象。因此,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质量日活动的重要性,并切实加强领导。省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并指定各市(地)、县(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筹备、协调和落实工作。全省食品药品质量日活动办公室设在省局办公室。
(二)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据省局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方案,对活动要及早策划,及早部署安排,抓紧实施。省局明确要求,“9·15”活动全省各市(地)、县(市)不能出现空白点,确保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各市(地)活动方案务于9月10日前报省局办公室。
(三)开展检查,及时总结。省局将以适当方式对市(地)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市(地)局也要对县(市)局活动的筹备、开展情况认真组织检查,避免活动走形式、走过场。各市(地)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活动结束后5日内将活动情况以书面材料报省局办公室。
四、活动宣传口号
(一)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以人为本,确保饮食安全
(三)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五)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六)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七)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
(八)保证饮食健康,促进全面小康
(九)食品安全关系你和我!
(十)让人民群众用上放心药品
(十一)管好药,为人民
(十二)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胜于生命、药品监督管理责任重于泰山!
(十三)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十四)切实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十五)扶优查劣,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经济秩序
(十六)振兴我省医药经济,迎接新世纪挑战!
(十七)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努力净化药品市场!
(十八)重药品质量者兴,轻药品质量者衰!
(十九)依法强化医疗器械监管,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二十)强化医疗器械监管,让假劣医疗器械无藏身之处
附件: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宣传提纲
省政府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在继续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同时,又赋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以下简称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
依据三项职能的定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对食品安全进行综合监督管理。鉴于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具体职能分散,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现状,为切实履行好 “三句话”职能,省政府成立了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市(地)、县也相应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作为政府层面的综合协调机构,并将日常办事机构分别设在省市(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职责重点是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处理力度,但不代替“卫生、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负责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督和执法职能。省市(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结合综合监管三项职能,发挥政府的“抓手”和“牵头”部门作用,把我省分散的监管资源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职能统一起来,形成一个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