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同意确认泰兴市人民医院等4所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9-12-29

发文字号

苏卫办医[2009]11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2-29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同意确认泰兴市人民医院等4所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批复

苏卫办医[2009]113号

2009年12月29日

泰州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泰州市首批二级医院复核评价和评审结果确认备案的请示》(泰卫[2009]27号)收悉,按照《江苏省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你局对泰兴市人民医院等4所医院评审的有关资料,现同意确认泰兴市人民医院、靖江市人民医院、姜堰市人民医院和兴化市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此复。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