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暨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通知
黑爱卫发[2019]2号
2019年4月2日
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市(行署)爱卫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切实改善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全省居民健康水平,助力健康龙江建设。按照《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通知》(全爱卫办发[2019]2号)要求,结合我省季节气候特点,省爱卫会决定于4月10日至5月10日开展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暨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重点
(一)开展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家通知要求深刻领会爱卫月活动的意义内涵主旨,突出本次活动主题----共推“厕所革命”共促卫生健康,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依据国家确定的爱卫月宣传要点,明确本辖区本部门爱卫月活动的宣传重点、宣传对象和宣传内容,拓展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活动的热情,形成浓厚的爱卫月活动氛围。从观念、意识形态上坚定“厕所革命”对公众健康和推动社会文明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激发群众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的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厕所革命”的格局。
(二)集中开展春季城乡卫生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各地要充分发挥爱卫会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优势,调动多方力量,集中开展城市环境改造、乡镇容貌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在城乡,加大对农贸集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城区等重点地区市容顽症的整治力度,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加强车站、景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抓好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和维护,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和车辆停放、摊点摆设,保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美观。在农村,结合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平整、硬化道路,强化路面保洁,疏通边沟,清理草堆、粪堆、垃圾堆,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注重农村禽畜养殖污染治理,合理处置农药化肥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大力推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
(三)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各地要以爱卫月活动为契机,结合春季病媒防制特点,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原则,开展以除“四害”为主的重点灭鼠防病保粮工作。以流行性出血热高发区、窗口单位、食源丰富的场所和特殊环境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大面积灭鼠活动,把常规灭鼠与突击灭鼠、灭家鼠与灭野外鼠、化学防制与生态环境综合防制有机结合起来,将鼠密度控制在2%以下。采取科学防治灭蟑螂、灭蚊、灭蝇手段,把“四害”密度降至不足为害程度。
二、活动安排
(一)前期启动。4月5日-4月10日。各地要根据全国爱卫月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细化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层层有部署,处处有措施,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开局。
(二)中期实施。4月11日-5月5日。各地要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爱卫月及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各项活动内容。
(三)后期总结。5月6日至5月10日。各地要联合相关部门组建联合督查组,在活动时间节点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开展爱卫月活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认识,全面部署,迅速行动,制定细化方案,将这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作为服务城乡、惠及民众、促进发展的民心工程,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爱卫会各成员部门责任分工和工作重点,集中优势资源加以推进,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城乡居民健康意识有质的提高。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各地要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从多角度、多侧面阐释清洁卫生厕所对于公众健康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意义,宣传农村改厕建设成果,倡导文明健康的厕所文化和现代生活理念,促进全社会重视厕所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各地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卫生问题,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健康行为,自觉参与活动中来,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全国爱卫办提供的第31个爱卫月宣传海报样式电子版自行印制宣传海报,各地政府要给予经费保障。
(三)强化督导,及时总结活动成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的督查监管,防止弄虚作假。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要善于总结推广活动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带动活动取得实效。省爱卫办将于5月份组织人员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各地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于5月20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活动图片和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报省卫健委规划处。
联 系 人:张 磊
联系电话:0451-85971051
电子信箱:hljawb@163.com
传 真:0451-85971051
附件:(略)
1: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2: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