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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浙江省残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02

发文字号

浙卫办便函[2014]2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9-02

颁发部门

省残联办公室、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正文内容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浙江省残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浙卫办便函[2014]23号

2014年9月2日

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残联: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14]74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落实。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卫生计生、残联部门对此次宣传周活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协作,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结合我省已经开展的优生“两免”、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新宣传形式,针对重点人群加强宣传,确保宣传实效。

  各市的活动总结请于2014年10月上旬前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和省残联康复部。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联系人:徐玮
  联系电话:0571-87709067
  邮箱:zjwjwfy@126.com
  省残联康复部联系人:陆贤
  联系电话:0571-87809046
  邮箱:lxian@zjc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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