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任务部门分工方案以及2020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大纲要求,经药典委药用辅料和药包材专业委员会审议,明确2020年版《中国药典》药用辅料标准制修订品种遴选原则为:1.国内上市的国内外制剂中已使用的,且安全性已得到证实的药用辅料;2.为满足不同制剂需求,需要制定不同等级标准的药用辅料;3.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制修订的药用辅料;4.相关专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制修订的药用辅料。
我委结合前期标准提高课题立项情况,梳理出了2020年版《中国药典》拟制修订药用辅料标准品种名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品种遴选原则,就品种名单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0日。
如对名单中已有的品种有意见的,请来函说明原因。纸质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20版品种名单意见反馈+单位”。
如希望在名单中增加品种的,请按附件2要求填写表格,并同时发送建议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20版品种名单意见反馈+单位”。前期已根据我委《关于征集2018年度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立项建议的通知》(http://www.chp.org.cn/view/ff8080815d083c7f015dac609111230c?a=XWJX)回复意见的,无需重复提交意见建议。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
邮编:100061
联系电话:010-67079525
联系邮箱:475@chp.org.cn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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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