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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14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8]4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青岛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5-14

颁发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字[2018]40号

2018年5月14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提升冷链物流行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发展和消费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提升冷链物流整体服务质量和流通效率为主线,以供应链管理方法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物流模式创新为抓手,以规范强化监管为保障,加快构建“布局合理、链条完整、设施先进、标准统一、服务高效”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努力推动产业规模扩大、业态转型升级,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保障食品流通安全,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强化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主动性和创造性,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监管服务、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为冷链物流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系统筹划,重点突破。强化顶层设计,综合考虑居民消费水平、消费习惯以及交通区位等条件,选择消费安全影响大的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链物流重点领域大胆探索。
  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大力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加快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衔接顺畅、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标准健全的商贸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壮大40家左右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商贸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并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果蔬、肉类、水产品等主要冷藏冷冻类食品冷链流通率分别提高30%以上,冷链运输率提高25%以上,市区共同配送站点覆盖率达到4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主要品种冷链物流体系。推动肉类冷链物流发展,建立生产、储存、运输及销售全程“无断链”的肉类冷链物流体系,着力完善平度、莱西高端禽肉产品出口加工区,胶州、即墨良种猪繁育基地,青岛西海岸新区肉兔高效产销示范区功能。加快推进水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超低温储藏、运输、包装和加工体系,做好水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培育工作,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和即墨、城阳区的水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和高效基地建设。推进果蔬冷链物流发展,在产地建设低温储藏保鲜设施,选择部分特色果蔬推广产后预冷、初加工、储存保鲜和低温运输技术,依托东方鼎信、城阳蔬菜批发市场等大型市场,推动跨区域反季节蔬菜、特色果品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有关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基础设施网络。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董家口北方冷链物流基地、胶州铁路物流基地二期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打造集冷链物流、水产品深加工、水产品交易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冷链物流集聚区。依托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建设一批物流冷藏设施;依托大型商贸超市,规划建设一批生鲜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完善与冷链物流相配套的查验与检测基础设施,推广应用快速准确的检测设备和试剂。支持城市末端配送渠道建设,引导末端配送快递企业通过与电子商务企业、各类社区便利店合作,整合线上线下资源,缓解最后一公里配送困难。依托生鲜及冷冻商品口岸,建设冷链查验与储存一体化设施。(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口岸办,青岛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标准化体系。梳理和修订完善现行冷链物流标准,出台冷链物流配送服务质量规范等地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发展团体标准,开展联盟标准工作。推荐企业申报国家和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指导企业完善适合自身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各类生鲜农产品原料处理、分选加工与包装、冷却冷冻、冷库储藏、包装标识、冷藏运输、批发配送、分销零售等环节的标准化进程,大力推广果蔬标准周转箱和标准化托盘的循环共用,建立健全生鲜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和质量追溯制度,建成一批商贸冷链物流示范园区。(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冷链物流信息平台,优化配置冷链物流信息资源,提升冷链物流资源利用效率。支持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市场信息、客户服务、库存控制和仓储管理、运输管理和交易管理等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全面提升冷链物流业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推广条形码、全球定位系统、传感器、移动物流信息、电子标签等技术应用,建立区域性的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系统平台,实现全程可追溯。进一步做好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物流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信息标准统一和系统对接。(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装备与技术升级。加强高性能冷却、冷冻设备,自动化分拣、清洗和加工包装设备,陈列销售设备等冷链物流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冷链物流企业配套冷藏设施,购置节能环保的新能源冷链运输车辆,完善全程温湿度自动测控系统和控制设备,促进企业提档升级。推动冷链运输企业利用冷链物流全程监控追溯系统,通过GPS追踪、温度监控、驾驶员管理等措施,确保生鲜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始终处于低温状态。(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市场创新发展。培育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生鲜农产品生产企业从生产源头实现低温控制,积极发展冷链运输和低温销售,建立以生产企业为核心的冷链物流体系。鼓励企业在产地、销地建设低温保鲜设施,实现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冷链物流的高效对接。鼓励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加快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建设,在做好内部配送的基础上逐步发展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第三方冷链物流中心。推进开展冷链物流多式联运,推动“青凭越”等国际冷链物流铁路班列发展,促进铁路与公路冷链物流协同发展。支持冷链物流企业资产重组、业务融合,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引导企业提升与资本市场合作的意识和能力,推动企业上市。(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工作办、市政府口岸办,青岛海关、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提高管理部门综合治理能力,推动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冷链物流市场监管体系。配合国家、省完善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评价和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机制,着力加强工商、公安、安监、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信息共享,畅通市场信用、市场监测等信息发布途径。推动冷链物流领域食品安全水平提升,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的监督和不定期抽查。规范冷藏运输车辆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冷藏保温车辆投入运营的相关要求,在车辆准入、年度审验、强制报废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青岛海关、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行业“放管服”改革。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和协同联动,统筹抓好冷链物流领域相关管理规定和政策的清理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在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场规范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冷链物流企业设立和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促进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的有效衔接,落实国家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和标准,鼓励开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和“优先放行、优先通过”等优惠政策,通过“绿色通道”引导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行。(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研究完善政策扶持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增加社会和企业对冷链物流发展的投入。拓宽冷链物流企业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大投融资支持,创新配套金融服务。将冷链物流企业纳入重点信贷支持企业名单,依托“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根据冷链物流设施用地需求,做好物流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与城市总规、土地利用总规衔接。研究冷链物流企业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以及促进冷链物流企业设施、设备提档升级的鼓励政策。(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办,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冷链物流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研究解决冷链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各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对接上级部门,结合实际,深入落实好本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商贸冷链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7]13号)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工作进展,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统计分析。进一步提升统计分析水平,完善统计指标。加强冷链物流行业调研,定期跟踪代表性企业经营情况。注重对冷链物流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趋势做跟踪研究,加强行业运行的监测、分析和评价。
  (三)强化人才培养。引导和推动高等学校设置冷链物流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冷链物流职业教育。鼓励扶持行业协会、企业及有关高校开展冷链物流职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引进国内外优秀管理人才,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提升对冷链物流工作、全程冷链生鲜农产品、食品流通安全的社会关注度和社会认知度,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和冷链物流工作良好氛围,推动冷链物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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