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的通知
泉政办[2016]188号
2016年12月2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
2016年12月
目录
前言
一、规划背
(一)“十二五”期间主要工作成效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三)面临形势和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方案
(二)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三)完善监管制度机制
(四)强化日常监管措施
(五)提升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七)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八)夯实人才队伍体系
(九)构建社会共治体制机制
(十)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体系
四、重点建设工程
(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
(二)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三)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
(四)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程
(五)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工程
(六)食品药品创新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树立科学监管理念
(二)细化责任,强化工作经费保障
(三)加强协调,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考核,保障规划落实到位
前 言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社会公共安全和和谐稳定。要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出发点,用“四个最严”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促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为建设“五个泉州”作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福建省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方案》精神,结合泉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明确全市“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是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本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主要工作成效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力指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深入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治理工作,认真落实
《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为总体思路,顺利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积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机制,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高压整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推进社会共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全市5年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1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明显改善。持续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2014年来,结合办理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议案的决议》工作,组织实施了“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年度治理“餐桌污染”食品安全各项检测指标均达到省定标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和侵犯食品药品行业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坚持勤查重罚,5年来,全市出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114万人次,检查食品药品企业84万家次,查处食品药品案件5451件,案值10953万元,罚没款入库数31884万元,有效整顿“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强化药品质量管理,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全过程监控、全项目检验的要求得到有效落实。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有效保障了我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使“四品一械”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2监管治理体系实现有效重组。2011年以来,实现了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重组,成立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12331)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2014年,根据新一轮监管体制改革部署,重新组建了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承担原有职能的基础上,相应从经贸、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划入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管职能,管理体制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成属地管理,稳步推进市、县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大队)、市食品药品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事业机构组建,县(市、区)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三合一”机构改革,新的监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3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创新方式方法,完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对监管规章制度全面梳理、修订、补充和完善,完成《泉州市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30多项制度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四品一械”监管规章制度体系。推进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出台《泉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方案》,实施食品药品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公开、公正、科学的食品药品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出台实施《泉州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建立重大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修订《泉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对规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配套细则,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妥善应对各类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完善稽查机制,着力构建监管、稽查相对独立又良性互动的“大稽查、大监管”工作机制,建立不合格食品药品后处理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建立食品药品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无缝对接办案机制,推进“行刑衔接”工作,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明显加大。
4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开展新版GSP认证工作,全市共有16家药品企业56条生产线通过新版GMP认证;药品批发(连锁)企业58家、零售企业1481家完成新版GSP认证。5年来,12331共受理投诉举报101万件,转交办理3200余件,做到件件有落实、办结有反馈。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检验检测经费投入,检品数量由2011年的1419批次递增到2015年的2875批次。推进药品电子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市药品电子监管平台资源共享和动态监管。公布了我市3批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共11大类37个品种),出台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为我市食品小作坊规范化监管提供政策依据。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等级评定。有序推进“明厨亮灶”创建工作,实行“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7500多家。创新食品药品认证审评机制,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防控体系初步建立。
5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建立。构建多层次立体宣传教育体系,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开辟食品药品专栏、微信公众号,构建覆盖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的立体宣传网络;联合举办食品安全宣传主题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了“3·15”“3·31”“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市区主要路口广告大屏上宣传,动员食品药品企业利用LED参与宣传活动,全面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与科普知识宣传,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强化社会共治体系建设,招募、建立180人的食品药品安全打假志愿者服务队伍、33人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培训2699名协管员队伍,组建88人的食品安全专家队伍和188人的“两代表一委员”食品安全荣誉监督员队伍,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群防群治工作,带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
6帮扶食品药品产业快速发展。推进“三减一清”,深度提速审批,办理环节一律压缩到5个以内;总的承诺时限为法定时限的262%;减少各类申请材料20余项,清理兜底性条款35条,取消收费项目4个,全年免收费用150余万元。凡不需要经过现场勘察的一般性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即办项目占全部项目的48%。推行“互联网+审批”,67%以上项目能提供在线申请、网上预审服务。实行药品零售(含连锁)企业实行“四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证合一”,全面实施食品生产许可“一企一证”,食品经营实行“一地一证”,减少企业负担,对生产多种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类别的企业只核发1张许可证。主动为企业提供事前帮带,帮促多家转型升级企业做好食品药品许可的无缝衔接,为泉州市网商(虚拟)产业园的中心园区内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十二五”时期,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态势总体向好,但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复杂,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有待加强。
1监管检测体系不够健全。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展不平衡,监管体制还处在机构重组期、职能调整期、体系磨合期阶段,如何融合和发挥大市场大监管效能,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架构;食品药品认证审评、检验检测机构和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等技术支撑机构不能满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形势的需要,还需进一步健全。
2监管手段能力有待提升。在组建新机构的过程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来自不同监管领域,总量不足,人手新,专业技能跟不上,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型人才紧缺。监管手段、技术支撑、经费保障等存在不足,检测资源分散,检测设备老化,信息共享不够,监管信息化水平不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程度总体上与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要求仍然有较大差距,急需探索建设智能监管、网格化监管等新手段。
3监管制度机制尚需完善。日常监管、应急处置等制度还不够完善,落实不够到位,监管工作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工地食堂等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管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有待增强。特别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消费日益多样化、个性化、国际化、网络化,第三方餐饮服务平台、互联网经营、海外食品代购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
4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依然严峻。我市食品药品行业发展不平衡,“多、小、散、乱、差”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传统型风险仍然存在,行业诚信自律机制仍不健全,地沟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网络销售假药、药械虚假广告、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顽疾还较为突出,不法分子违法手段更加隐蔽,逃避监管、规避检查、对抗执法的手段更加复杂。
5惩罚机制不够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尚不健全,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标准、鉴定结论等证据情况在基层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间尚未达成共识,导致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数量总体较少;未能完全依托“两法”信息衔接平台移送,时效性不强,证据不充分,质量不高,间接弱化违法的惩罚力度。
6帮扶产业发展力度不够。扶持企业发展的思路不广,帮扶措施单一、力度有限,特别是生物医药作为我市新兴产业,目前还比较薄弱,需探索更加有效的帮扶手段,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引领性、专业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产业集聚度、龙头企业培育等方面的措施力度有待提升。简政放权还需继续深化,服务意识还需增强,进一步创建良好营商环境,
(三)面临形势和机遇
1食品药品安全受到前所未有重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高药品质量,建设健康中国的发展目标。中央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高到关心民生的政治任务来部署,提出“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连年将食品安全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议案的决议》,为我市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
2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容忍程度降低。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将更加敏感,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性有着更高的期待、更高的要求,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容忍度急剧降低。作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和舆情的易燃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不对称、信息公开不及时、政府部门与媒体缺乏沟通的问题极易导致食品药品舆情事件的发生,可能引起市民的恐慌和社会的混乱,给政府监管带来巨大的履职压力。如何通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创新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求和促进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成为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3供给侧改革期待多元监管服务。“十三五”时期,我市全力实施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济总量将进一步跃升,从供求关系上看,市场对品质优异食品药品有巨大需求;同时,食品药品产业发展规模将更大,出现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其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增加,以创新、资本为核心要素的供给侧改革将有力助推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基础,提升研发和制造技术水平,从根本上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4法律体系不完善增强治理挑战。新修订的
《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正式实施,新法突出最严格的监管制度,但是,与之配套的实施条例尚未出台,法律法规没有与体制改革同步修改,法律主体和实际监管执法主体不统一,产品标准、安全标准等不同标准体系并行,这些都给监管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需要各级监管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正确把握法律要义,创造性地开展治理工作。
5监管问题日趋复杂需强化社会共治。我市初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社会共治体系,但随着食品药品产业的快速发展与监管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必将面临许多新的课题、新的挑战,需要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努力构建、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格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要求,坚持产管并重,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守每一道防线,围绕“完善安全治理体系、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发展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改进作风为抓手,推进“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验责任)落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建设“五个泉州”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治理与以人为本相统一。做到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程序,规范监管行为,加强职权清理,推进职能转变。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统领,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工作的实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2坚持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并举。以审批审评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改革完善食品药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手段,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强化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加快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理念,提升食品药品技术装备水平和科学监管水平。
3坚持专业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统一。必须强化标准、技术、规范执行,加快监管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夯实监管的专业化基础,全面推进专业化监管。强化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4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相适应,必须将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行政执法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同时,抓住重点品种、企业、业态和区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5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强化辖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食安办履行综合监督,食品药品、卫生计生、质监、公安、行政执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各尽其责,建立统一权威的工作协调和联动机制,整合利用监管资源,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链条的紧密衔接、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发展目标
加快构建现代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企业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多元主体责任体系,创新审批、监管新机制,强化检验检测、技术装备和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分类监管制度、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加强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强化高风险食品药品监管。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社会共治机制、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全程可追溯机制建设,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长效监管,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使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到“十三五”期末,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1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健全。“四有两责”落实到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基础设施、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适应食品药品快速发展需求,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90%,监管队伍素质与基层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基本满意度明显提升。
2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能力全面加强。到“十三五”末,食品安全年抽检量达4份/千人·年(达到35万份/年),药品安全年抽检量达2000份,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100%符合GMP和GSP要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符合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0%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3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建立完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对高风险品种实现100%全覆盖,分类分级应急体系基本形成。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应急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科学严谨的应急预案体系。
4食品药品产业发展速度不断提升。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企业发展审评审批机制日益优化,产业总量规模进一步做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第三方服务市场逐渐成熟,有效推进食品药品供给侧改革。
三、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方案
贯彻执行《福建省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方案》工作部署,积极争取省政府推荐,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标准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1完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围绕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这“五类产品、一个行业”的主要食品,从种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入手,构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打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升级版,有力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建设。着力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十大体系(农产品生产体系、食品生产加工体系、食品流通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标准认证体系、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主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实现全程监管,进一步推进安溪县茶叶、永春县柑橘“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加强示范引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农业标准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全市食品生产流通更加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风险监测能力稳步提高,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得到有效打击、遏制和预防,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初步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显著提升。
2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推动现有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设立区域性检验检测机构,推进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质检总局休闲食品检测区域性中心实验室(泉州)建设和能力扩项,提升服务泉州食品产业发展的能力。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大力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形成政府检验检测机构、社会服务型检验检测机构、企业内部检验检测机构的多元化检验检测机制,逐步建成适应我市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需要的综合检验检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体系,扩大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网络,增加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数量;加快完善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预防预警、信息通报、调查处理等方面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重点农产品主产区开展专项监测;健全各类专家队伍,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和交流工作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隐患预判;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综合专项治理,堵疏结合,规范提升,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储备配置,提升食品安全事故综合应对能力。
3加强食品产业链全过程监管。推进从食品产地环境保护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到储运包装、标签标识、信息可追溯等各环节的全程监管制度建设,突出农产品、水产品、功能性食品的源头监管,强化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监管,探索建立全方位、全过程食品安全核查制度。重点推进3项体系建设:
(1)全程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消费全链条的跟踪与追溯,扩大可追溯管理覆盖面,力争2020年前实现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全市规模以上水产企业均纳入可追溯管理,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可追溯。推进重点食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对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快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步伐,争取到2020年,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食品批发经营企业推行电子台账管理,建设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示范点,统一履行质量安全查验义务,提供规范样式的供货凭证。依托全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实现部门间追溯信息的互联互通。条件成熟时,在食品可追溯示范点或信息平台上为消费者提供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开放查询。
(2)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对冷冻冷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指导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经营单位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积极争取省级冷链物流资金扶持项目,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地预冷和集配中心、销地低温配送中心、冷藏仓储、低温运输、零售终端、冷藏配送以及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冷链物流技术与装备水平,从而尽可能降低农产品损腐率,保证食用农产品新鲜消费。到2020年,全市至少推动3~5个冷链物流项目建设,规划建设1个以上冷链物流园区,重点在洛江区新建低温物流园区,并将祥芝水产品批发市场改造提升为水产低温物流园区。
(3)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根据工作任务、所在地域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配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并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力度。要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投资,市疾控中心达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设备配置)建设方案》的要求,配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设备装备,进一步拓展检测范围,提高检测能力。
(二)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1完善党政同责体制机制。按照中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县、乡三级绩效考核体系和综治考核重要内容,文明单位创建等重要评先评优活动实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在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比例,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评体系。
2突出“四有两责”监管途径。以落实“四有两责”为基本要求,全面加强基层监管所整合、建设,确保全市基层监管所“四有”落实到位。围绕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这个根本目的,从机构整合转向队伍建设,充实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致力于统一市场监管的制度建设,凸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战场、主窗口、主力军地位。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改变监管的碎片化,实现多部门监管平台融合,推进市场监管从“撒网式监管”向“精准监管”“双随机抽查”转变,促进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无缝衔接、全过程监管,实现监管触角的延伸,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3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突出龙头企业的安全标杆作用,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要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遵循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支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符合各自特点的HACCP、ISO22000或GMP、GSP等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流通企业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推进流通企业物流、储存等装备的现代化,强化对流通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农产品、食品生产、餐饮等企业的管理制度规范化,推行食品药品企业安全承诺制,组织企业开展安全承诺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企业构建全环节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大对食品药品企业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通过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和更严厉的惩处,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提高其违法成本。
(三)完善监管制度机制
1健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法治思维,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强化依法行政,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建设法治监管部门。及时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建立符合治理现代化要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许可审查、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等工作制度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推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完善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开展企业风险等级确定,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2鼓励企业提升标准规范。鼓励和支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标准。提高泉州企业对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采用率。加强保健食品标准备案后管理,实现保健食品标准备案与质量监管的有效衔接。
3提升“大市场”综合监管效能。发挥县级“大市场”监管体制优势,将食品药品监管有机融入大市场监管体系;综合运用好“大市场”平台的队伍资源、技术资源、社会资源、后勤保障资源,在市场准入、质量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打假打私、广告监管等方面与市场监管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完善商事登记制度后食品药品企业监管协作机制,提高食品药品的综合监管效能和基层执法权威。
4积极探索监管机制创新。完善食品药品市场准入机制,推进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经营“三证合一”制度,实施食品许可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实施食品药品准入审查全程视频记录机制;分类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对接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企业信用平台,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完善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拓宽信用信息应用范围,建立信用限制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鼓励业界互相监督。
5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格局。协调明确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经信、卫计、公安、农业、旅游、工商、食品药品、教育、行政执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监管执法和日常管理职能,以及发改、财政、法制等部门的相关产业规划、资源保障职能,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食品整合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填补监管漏洞,强化监管合力。
(四)强化日常监管措施
1加强食品药品准入管理。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许可制度,优化许可流程,积极创新服务举措,严格执行审查标准,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许可现场核查的全过程信息公开,研究将食品新业态科学纳入食品市场准入管理范围,大力服务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努力实现食品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科学、公正、廉洁、高效。强化风险分级、诚信分级管理在行政审批中的应用,对申请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风险高诚信评级低的申请加强现场审核把关,对风险低诚信评级高的申请人换证延续实施抽查制或免审制。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原材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粮食等食品为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加强食用油周转桶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鼓励企业使用一次性油桶。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销售等环节监管工作,创新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方式。继续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普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治理整顿和长效监管规划,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治理整顿和引导规范。
3加强食品流通监管。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切实履行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和批发记录等索票索证法定义务;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流通环节大米、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面制品、豆制品、酒类等大宗消费品种的抽检力度,着力加强食品添加剂、散装酒经营监管;加强连锁超市供应商入场管理,鼓励食品经营者建立供货商实地查验机制;严格落实过期食品销毁制度,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理方式,加强退(换)货、回收食品的管理;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规范管理自律评审;创新网络销售食品行为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机制,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4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督促餐饮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行为。强化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推进实施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推动餐饮行业向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与监测,深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集中消毒餐饮具和一次性餐具的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
5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药品从实验室到病患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药用辅料与中药民族药监管,完善药品可追溯手段,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监督抽验工作。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监督药品生产企业尤其是非无菌制剂生产企业实施GMP,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全部药品制剂品种的原辅料实施电子监管。加大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加强对原辅料、成品的质量抽验。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部署,督促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基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大力发展医药现代物流,保障基本药物安全。推进药学服务,发挥执业药师作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加强药师在岗监督检查,提高药师在岗率,提升药品经营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强化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监管,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6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贯彻实施新修订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管配套法规规章,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监管,对一次性无菌类、植入、介入类和体外诊断试剂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完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备案管理制度,监督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医疗器械流通环节质量管理规范。推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全面使用符合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采购、收货、验收、贮存、检查、销售、出库、复核等各经营环节的质量控制,对近效期产品进行预警,对超过有效期产品进行自动锁定,防止过期医疗器械销售。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在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7加强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管。依法严格开展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监督管理。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按照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分类监管。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的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制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冒充药品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生产过程偷工减料、擅自接受委托生产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等行为。加大美容美发行业产品抽检力度,重点打击利用免费体验、讲座、网络销售、“地下和场外”销售等手段兜售违法产品的活动,
8加强药械安全性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建立考核、激励长效机制,扩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覆盖面。运用大数据研究的方法提高对不良反应数据的综合评价能力,有效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品风险管理中的预警作用。加强对药物滥用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为禁毒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五)提升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1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按照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常规检测、县级机构快速检测的功能定位,建立和完善以市级检测机构为基础、县级快检平台为辅助的全市检验检测体系,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配备快速食品药品检测仪,不断提高检验能力;同时,引导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建立完善快速检测实验室,加强检验检测设备、试剂配置和人员培训,加强日常检验检测工作。
2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完善舆情信息监测处理程序。针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多发和易发态势,新闻媒体特别是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具有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的特点,要明确专人不间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重点关注涉及泉州市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对监测到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评估和核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3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预警能力。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基础数据库、食品药品安全分析预警信息报送系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预警发布平台,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预警监测与检测评估能力,通过监督、调查、媒体等渠道收集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依托系统OA内网、政务外网、短信、媒体、专报等发布平台,分别针对系统内部、行业、区域、政府、社会等开展预警,推进风险预警交流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防控监测运行机制。
(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1强化网络销售新业态监管。健全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市场准入机制,使得来源不明的食品药品无法进入网络市场。在药品领域,重点加强网络的诊疗平台、药品交易网站资质、处方药、配送环节的监管,加大对互联网非法售药的查处力度。强化第三方交易平台管理责任,督促网售药品配送严格执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在食品领域,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强对公开信息真实性的检查,加大互联网经营食品抽检力度,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构建网络专门监管队伍,建立互联网销售监测平台,对食品药品互联网经营者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
2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修订完善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根据监管环节、监管对象等不同应急事件的处置特征,分门别类编写应急处置手册,确保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时有章可循、规范处置。加强应急演练,每两年开展1次应急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置率达到100%。落实好应急救治设施、应急检验、应急装备等经费保障,加强应急物资和救治设备、药品储备,优化应急队伍装备配置,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
3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应对处理机制,提升应对能力,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在24小时内公开回应,持续发布处置信息和科普解读信息,及时澄清事实、说明真相,正面引导舆论。做好相关媒体沟通衔接工作,避免不实报道造成负面影响。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有关新闻和信息,加强监管队伍媒体沟通能力培训,提升舆情应对能力。
(七)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1提升基层执法技术支撑能力。积极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技术基础设施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基层食品药品检查核查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评价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监管评估机构,重点加大基层执法车辆、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快检箱、执法取证装备、应急处置设施等的配备力度,提高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建设,推进县级食品药品安全快检实验室平台建设。到“十三五”末,建成基本满足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需要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每个县至少配备1辆食品安全快检车,市、县级检验机构业务能力90%覆盖当地特色食品。
2提升第三方技术服务支撑能力。支持、鼓励食品药品安全第三方检验检测、检查核查、技术评价和监管评估机构建设,改革市场准入机制,推行行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技术市场开放力度,支持社会力量进入食品药品安全技术领域,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技术第三方服务水平。支持各类食品药品龙头企业设立独立的技术机构,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技术社会化购买服务机制,引导发展独立、公正、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服务业。
3提升智能监管服务支撑能力。依托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一体化”平台,实现食品药品许可监管、稽查执法、抽检监测、诚信管理、溯源管理、风险管理、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等信息化,结合泉州食品药品监管实际,探索开发移动终端、网格化监管模块,基本健全食品药品可追溯体系,创新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手段,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八)夯实人才队伍体系
1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围绕“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监督能力”的建设,完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的治理能力构成,提升市、县、乡三级监管部门领导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和监督能力。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培训活动,强化各级领导的“治理边界”理念,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政府治理现代化。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改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队伍专业、年龄结构,到2020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学、法学等专业行政监管人员的比例达50%以上,特别要引进和培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人才,使之能够与监管职责相匹配。市、县公安机关探索设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专业机构,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行政监管队伍数量,配齐基层监管队伍。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发挥远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作用,鼓励行政执法队伍提升专业水平。探索构建监管与被监管对象的技术人员互相交流学习机制,提高监管服务专业效率。加强食品药品执法队伍的监管文化建设,使监管文化渗透于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之中,成为团队价值取向的自觉准则。
3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的专职检查员队伍,加快食品药品检验监测机构整合调整,充实特别紧缺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认证审评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强技术支撑体系中领军人才的培养,增强检验检测、审评和认证检查队伍技术能力,实现人才总量稳步增长、规模不断壮大、结构逐步优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通过公开招聘和内部调整,使系统各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加科学、合理。
4强化食品药品企业家队伍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发展,推动食品药品企业家团队建设,明确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中企业家团队的战略地位,建设政治有地位、成长有平台、队伍有梯次、政策有扶持、发展有动力的企业家队伍。深化海峡两岸食品药品企业家交流合作,培育和打造一批国内外领先的开拓进取、创新思维、与时俱进的食品药品企业家队伍,促进企业家引导企业优化升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药品产业竞争力。
(九)构建社会共治体制机制
1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要善于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充分利用“声、频、报、网、微”现有宣传阵地和资源,积极打造新型宣传平台,持续开展
《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发布消费安全提示,加大正面宣传,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意识和科学饮食合理用药知识。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以公益性、实用性、趣味性为导向,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安全用药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探索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持续组织好“369”(即:3月份“3·15”、“3·31”主题宣传活动、6月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9月份安全用药月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提升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
2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围绕政府、市场、社会三大力量规划社会共治体制机制,推进食品药品治理由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向多主体主动参与、多要素共同作用的协同治理转变。做好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政府制度性安排,完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不断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使质量安全成为企业的最大资源,有效治理各种食品药品安全“潜规则”行为,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和守法收益。健全法制体系,发挥食品药品行业组织在行规行约、标准制定、行业准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市场参与治理水平。营造良好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氛围,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探索、建立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统一管理,在全市实行网格员巡查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互联、无缝衔接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共治环境与共治网络,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共同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明厨亮灶”示范单位。
3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激励机制。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组织、非政府组织、媒体等社会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网络、手机等投诉举报渠道,增加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形成快速反应的举报反馈机制。发展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发动全社会共同监督。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在行政许可服务、食品药品检验、合规性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第三方机构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各方协同共治。构建专家咨询队伍,依托高校师资,建立由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协管员、专家委员会、志愿者队伍“四位一体”的有机结合。
4建立自律守法诚实信用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信用档案,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的应用,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与信息披露制度,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情况作为信用信息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与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泉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互联互通,落实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诚信褒奖、失信惩戒。鼓励企业之间相互交流,拓展视野,提升食品药品行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十)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体系
1创造优越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市场监管、政府服务作用,激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创造活力,建设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科技支撑扶持,围绕《泉州市生物与新医药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针对中药及天然药物、海洋生物医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领域,开展食品药品产业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重点装备研发与产业化等内容,加快培育产业增长点,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跨越式发展。加强财政政策扶持,重点支持食品药品产业关键技术创新、重点装备自主化、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食品药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及自主品牌建设等项目建设。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扶持,给予开发出福建特色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食品药品企业税收上的优惠。加强金融政策扶持,引导金融部门创新开发金融产品,以中小企业为重点,建立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有效支持中小食品药品企业中短期融资。强化园区政策扶持,重点向食品药品产业园区倾斜土地、环境容量等指标,奖励龙头企业创立国际、国内驰名品牌。
2创造良好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务环境。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提升政府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服务与保障能力。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综合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预约服务,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落实标准化管理,做到申请材料标准化、窗口业务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开辟“绿色通道”,对于食品药品重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创新药物研发生产等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随到随审,并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进度。深入仿制药生产企业调研,组织企业参加一致性评价培训,主动介入,牵线搭桥,加强指导,推动辖区药企与研究机构合作,帮促企业按时完成一致性评价工作。下放许可权限,规范监督执法。有序下放风险程度较低的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服务效率,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上下衔接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在全系统建立网格化监管责任制,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逐步完善网上审批体系建设,推广网上审批方式。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申请人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的方式提出申请,提高网上审批办件比例;推行申请人在线应用电子证照;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造更加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3创造公平有序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市场商务环境。完善食品药品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体系,强化永春中药材种植基地和原料药基地建设、安溪茶业基地建设,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完善产业链,推动食品药品资源有序合理流动。依托我市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公司引进、建设生物资源库、公共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服务平台,构建产、学、研互动网络与合作机制,强化产业发展的智力支持,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健全市场化运作的食品药品专业第三方服务体系,通过市场竞争优化第三方服务的市场环境,提高食品药品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成果转化率。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展大型食品药品零售连锁业,壮大食品药品商业,扶持发展专业家庭农场。严格履行市场监管服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4创造食品药品产业区域协作服务环境。把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等发展机遇,充分发挥优势,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走出去”。深化海峡两岸医药领域交流合作,支持台湾优质食品药品产品在福建审核备案后可销往全国。拓展对台合作交流,重点推进生物工程药物、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医疗器械、中医康复等行业的闽台对接。进一步推动海峡两岸食品安全标准认证体系对接建设,逐步实现农业企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生产经营企业的“三品一标”安全标准与体系认证互认。
四、重点建设工程
(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
主要目标是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达标建设,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检测系统,探索整合全市食品、药品检测机构检测资源,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能力。主要支撑项目包括: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晋江、惠安、安溪等3个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县级食品安全快检实验室建设等。
(二)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主要目标是完善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标准,推进各级监管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实行网格化监管,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建成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及示范单位,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群体。建立基层从业人员准入、培训和管理制度,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基层监管人员在职培训,加强基层技术评审、检查认证、检验检测、监测预警、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主要支撑项目包括:“智能监管”业务应用平台建设,基层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平台,乡镇监管所标准化基础建设,市、县、乡三级监管机构装备建设(包括执法装备和快检仪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等。
(三)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
主要目标是督促食品药品企业诚信经营,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快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构建完整、高效、可扩展的“智能监管”应用体系架构,推进社会组织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治的多元互动平台与沟通桥梁,形成良好的共治格局。完善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企业分级、分类、分等监管模式,推进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主要支撑项目包括: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食品药品应急管理系统建设,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投诉举报业务平台完善,配合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
(四)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程
主要目标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以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教育与科普活动。按不同受教育主体有针对性推出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材料与培训课程,为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助力。主要支撑项目包括:食品药品企业与行业组织的法人与关键岗位人员培训教育,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卡通教育工程,新媒体微视频教育工程,平面媒体教育工程,宣传教育成效的跟踪、分析工程等。
(五)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工程
主要目标是以食品药品监管需求为依据,以提升监管能力为核心,以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教育方式为载体,以人才培养与引进相结合为手段,壮大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全面提高人才素质,建设一支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的行政监管和专业人才队伍,推动食品药品职业检查员队伍建设。主要支撑项目包括:网络培训平台的建设,师资队伍的建设,监管人员的全员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等。
(六)食品药品创新工程
主要目标是集中资源向食品药品重点区域、领域、产品集聚,重点帮促具有提升资源集聚力、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区域带动力的食品药品重大产业工程与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促进食品药品产业从粗放经营向产业集群转变,通过优化创新引领食品药品品种向高端发展。主要支撑项目包括: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晋江食品产业园,晋江豪新食品市场,安溪海西茶业基地,泉港、南安粮油加工集中区,石狮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永春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泉州开发区医药产业园等。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树立科学监管理念
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坚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准确把握新时期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的新常态,要用新思维分析新情况,用新举措应对新形势,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
(二)细化责任,强化工作经费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分解规划任务,建立责权明晰的责任体系,明确建设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总责,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财政投入机制,做好经费保障,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协调,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涉及环节多、链条长、范围广,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共同作战。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部门协作机制建设,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链条的紧密衔接。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共同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四)强化考核,保障规划落实到位
要建立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本规划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项目纳入年度考核评价范围,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绩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加强监督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及时通报进度,加强督察督办,确保各项规划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