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的公告(2024年第61号)

发布日期

2024-05-14

发文字号

2024年第61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药材标准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

                 2.《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2024年5月9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4年第61号公告附件1.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4年第61号公告附件2.docx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

同部门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

同地域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