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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3-30

发文字号

浙卫办食品发函[2015]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3-30

颁发部门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浙卫办食品发函[2015]1号

2015年3月30日

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世界卫生组织确定2015年世界卫生日(4月7日)的主题为“食品安全”,旨在呼吁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公众关注食源性疾病,改进食品安全,要求各成员国围绕主题开展相关活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5]22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世界卫生日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世界卫生日的宣传活动口号为“预防病从口入,吃得更安全、更健康”。各地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可设计制作相关活动宣传海报(活动相关材料及宣传海报样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s//fbya92f12215230448b1939be891d718eca5h690ffk0fb50q6u9w.fizh.ncu.cwkeji.cn:8080/健康节日纪念日子站下载参考),组织协调地方电视、广播、报社、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尽早谋划、尽快布置,充分利用好世界卫生日宣传契机,协调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简称“五进”)等现场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标准,宣讲营养与健康相关知识、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促进家庭和社区采取预防行动,引导全社会关注食源性疾病、了解掌握防控知识。围绕公众关心的食品安全话题,邀请相关专家解疑释惑。

  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食源性疾病防控方面主力军和前沿阵地作用,组织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在今年6月底前开展一次针对诺如病毒等高发食源性疾病的防控宣传,强化医护人员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报告意识,提高群众防控食源性疾病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各地尽可能在世界卫生日前后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开展有关活动,营造一定声势。

  四、请各地卫生计生部门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活动中期总结、工作信息和有关宣传材料、音像资料等报我委食品处。联系人:罗华标,联系电话:0571-87709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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