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卫生部决定废止《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等7件部门规章(卫生部令第83号)

发布日期

2011-07-05

发文字号

卫生部令第83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章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7-05

颁发部门

国家卫健委(原国家卫计委)

正文内容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经2011年4月1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等7件部门规章(见附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部  长    陈  竺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

1

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

卫生部

1985.6.1

2

卫生部部属医学科学研究机构人员编制原则(试行)

卫生部

1985.6.30

3

妇产科专科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

卫生部

1986.6.30

4

全国城市围产保健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

1987.4.20

5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试行)

卫生部

1989.2.10

6

家庭接生常规(试行)

卫生部

1989.2.10

7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

卫生部

1996.8.27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