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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卫生绩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25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1-25

颁发部门

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卫生绩效考核的通知

2018年1月25日

各区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基层卫生工作开展,加强基层卫生绩效管理,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保障分级诊疗制度、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稳步实施,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决定对全市各区2017年度社区卫生服务及涉农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特制定《2017年度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及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各区按照考核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联系人:宗保国;联系电话:83970796
  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基层卫生处)联系人:林文慧;联系电话:83970039
  市社管中心联系人:赵京(社区卫生)、刘亚军(村级医疗卫生);联系电话:63691113、63691160

  附件:2017年度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及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加强基层卫生绩效管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保障分级诊疗制度、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稳步实施,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决定对16区2017年度社区卫生服务及12个涉农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基层卫生服务组织管理、服务能力、服务模式、服务体系、社会评价、探索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了解各区2017年度基层卫生服务工作,以期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鼓励创新;促进基层卫生科学发展,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保障分级诊疗制度、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稳步实施,增加群众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就医和健康管理的获得感。

  二、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覆盖16个区,包括区卫生行政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涉农区村卫生室(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石景山区不参加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包括现场考核、非现场考核两部分。
  (一)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电话随访、团队诊疗能力考核、现场复核等方式。其中部分资料由考核组负责回收,作为直接核分的依据。
  1.社区卫生考核
  每区共考核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推荐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开展全科签约预约诊疗模式、必须有实训室、必须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如推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开展“实训室、先诊疗后结算”工作,可推荐另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独考核此项工作。
  现场随机抽取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全部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中现场随机抽取。原则上推荐和抽取机构,排除2016、2017年参加过市级社区卫生绩效考核和国家、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机构,排除运行不满1年的机构,排除无实体中心。
  2.村级医疗卫生考核
  区级推荐2所村卫生室进行考核。推荐政府购买服务的村卫生室,运行至少满1年,2所村卫生室必须隶属于不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非现场考核
  部分直接核分指标,按照职责分工,由市级主管部门根据各区2017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各区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核分;其中,居民、社区医务人员、农村居民满意度指标以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为依据。

  四、考核内容
  (一)社区卫生绩效考核
  按照《北京市社区卫生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京卫社领字[2007]3号)中规定的“社区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的重点任务》(京卫医[2016]113号)有关要求,结合2017年社区卫生服务重点工作,制订《2017年度北京市社区卫生绩效考核指标评估表》(见附件1),包括服务能力建设、服务模式建设、服务体系建设、社会评价、探索创新五部分,其中,探索创新作为正向激励性指标(3分),总计103分。
  实训室建设及应用、全科预约诊疗流程运行情况、先诊疗后结算仅在推荐中心考核。其他所有考核指标(含团队诊疗能力考核),均在两个中心进行,两个中心平均得分作为相关项目的区级得分。
  (二)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19号)和《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2017年进一步做好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京卫基层字[2017]14号)文件要求,制订《2017年度北京市社区卫生绩效考核指标评估表》(见附件2),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执业管理、服务效果四部分,总计100分。所有考核指标均在两所村卫生室考核,两个机构平均得分作为相关项目的区级得分。

  五、现场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2018年3月6日-9日,每个区考核1天。
  (二)考核组组成
  共设立4个市级考核组,每个考核组分为2个小组,一组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一组负责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三)考核流程
  1.各考核组乘车前往考核区卫生计生委。
  2.按要求随机抽出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现场听取区级工作汇报,重点围绕此次考核内容进行汇报,含社区卫生服务、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共计不超过20分钟。专家查阅、收集区级资料(附件3)。
  4.考核组分两个小组分别进行现场考核,并查阅、收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考核资料(附件3)。
  5.考核结束,现场不做统一反馈。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应用,一是在市级层面以不同形式进行通报;二是作为全市基层卫生工作绩效奖励资金拨付依据;三是考核等次作为各区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上浮比例的依据。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要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各项考核工作,确保考核顺利实施,严禁超标准接待、赠送礼金礼品、提供虚假材料、妨碍考核人员正常工作等影响考核秩序情况的发生。各区及考核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相关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合理安排时间,提高考核效率。
  (二)请各区安排好区级联络员,于2018年1月30日前将名单(附件4)报至市社管中心,邮箱:bjsgzxzgk@126.com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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